作者:月关
浑水摸鱼之我论月关
====魏武挥鞭
这世上总有些什么是值得我们用45°角仰望的——当然,我这里说的不是天空,也不是月亮,而是月关,一个写过《颠覆》、《回明》,化名叫李观鱼的家伙。
我曾无数次想象,这个能下出这么多金蛋的“母鸡”应该是一个怎样的人。偏爱醇酒美人的浪子,还是儒雅风流的书生?会不会像古龙那般不修边幅?后来我才发现,面对一既有事物时,想象往往最是靠不住。
与月关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是在回明股群里,记得当时股市形势大好,万里山河一片红。群主伊人笑言要改名为张婷,取谐音“涨停”之意,某人突然蹦出,大叫一声:“好名字!胀挺!做女人挺好!”然后迅速消失。群内冷汗一片,皆曰YD关。我反应过来,登时满脸黑线,只觉心目中的月关大神雕像,轰然倒塌。
据说潜水中突然冒出头来,抽冷子一刀,随即无迹无踪,是起点作者们的专利。因为还在继续码字中,正所谓工作不忘淫荡。
后来混得熟了,被雷啊雷啊我也便成了习惯,称呼亦由关大、关关变为老关。心中雕像虽塌,可真实的老关却出现在眼前,温和,风趣,哪怕目前股票深度套牢中依然不忘时不时的小YD和幽默。
近日股市暴跌,伊人直抱怨亏损巨大,关关先为逝去的¥¥默哀,然后沉痛地道:“我下一本写都市小说。”
伊人大奇:“这么快就构思了?准备写什么?”关关道:“写大美人伊人赔得倾家荡产,后来沦为一个起点不良作家的情人的故事。”
伊人:“……”
老关的段子很多,除了在群里长期得瑟之外,在PS之类的自叙中也爱搞怪。记得某月月票大战甚是激烈,老关快马加鞭,连续数日更新过万,颇为自得,便在正文后“卖乖”道:“困死了,11点,很坚决的关了电脑,爬进了被窝,放直了俺那酸疼的老腰,舒服呀……”
结果一时激动,打了个摆子,竟将老腰的“腰”字打成了“婆”,这下语境大变,充满不良暗示。广大书友了然于心,均露出很隐晦(淫秽?)的笑容,纷纷挤眉弄眼:“作者嘛,也是要有‘生活’的……”
只是我一直不大明白,“放直”这般含金量极高的技术流动作,具体……该如何施为。
越了解老关,越觉得他这个人有意思。都三十好几的人了,还童心未泯,特爱献宝,印象最深的一个是在《成神》作品相关《〈颠覆〉的解禁通告里》的臭美。说道:“回头自已又去看了看,哇拷,这么好的同人小说,不让大家伙看到怎么行呢?呵呵,所以……”
于是全部解禁了。是不是特像拿着糖果派给大家、看伙伴们吃得眉开眼笑自己却直乐呵的大孩子?^_^
既然是个大孩子,老关当然也有自己固执的时候,倔起来连美人计也不顶用。例如最近这次《狼神》的重写,学足某些单位530的半夜鸡叫,愣是谁也未通知,第二天一大早,重写了五六章后,才在群里宣布,让大家试毒,打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剧情即将展开事抛弃重来,摆明了会吃亏不讨好,只是因为自己不满意,便坚持推到重建。已经十一万字了啊。囧
而由于重新开始,尽管日夜赶工把字数赶了出来,仍然决定推迟一个月上架,现在看来,到时公众版字数大约在三十万左右了,真让我小感慨了一把。
最近起点在新旧交替的磨合期,老关也在经历由历史到玄幻的转型期阵痛,种种原因,造成了书评区的几分萧条。我也来煽情一把,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些都不是甚么大问题,跟痛经一样,喝杯红糖水,忍忍就过去了。
老关讲的故事还在继续,夜幕过后喧嚣终会再起。没有红袖添香的夜读书时,想想在这个浮躁的年代,能遇上个这么会讲故事的厚道人,碰上群里那拨不敢说肝胆相照却温情四溢的兄弟姐妹,也是顶幸福了。
某晚月黑风高,我闲来无事,本着很纯良的心思,建了新站的个人专题,想推荐自己喜爱的几本书,按规矩每一本都得写上几句简述。轮到《回明》时,左思右想无法下笔,默然良久,忆起平日里老关种种,狠狠地敲下了五个大字:“很李很观鱼。”
感谢古龙,楚留香、画眉鸟。
作者:玄衫幻剑
夕阳无限好,奈何有人鬼哭狼嚎。
河畔一个面黄肌瘦,满脸胡渣,满眼黑圈,衣裳褴褛,是谁已不再重要,因为我也不知道他是谁。只见其喃喃自语“涨红,涨红,涨红~”,盘坐在河岸,不知思量着什么,大约又是个被庄家折磨得欲仙欲死的散户了,欲以死逃债的可怜家伙了。
这河水之中,鱼翔浅底,阳光照射之下,映起一片片银光。却有一鱼,不同寻常,大约是寻常鱼的两倍大小,周身泛起一阵青幽,且愈来愈深,这大概挑动了某人本快要崩盘的脆弱神经。
只听见其忽大喝一声:“古人云:临渊羡鱼,不如浑水摸鱼;沸而止杨,不如水煮活鱼。看你这厮还敢再发绿不?”
随即卷了卷其原本就高低不平的裤脚,唾了口沫于手擦了擦那脏兮兮的双手,一个纵身越入河中,扑向那条绿油油的大鱼,令人惊奇的是,这鱼竟然不躲也不闪,就楞楞地停在那里,这让这散户也傻了眼了,抓住了这鱼,就眼对眼干蹬着。
此刻却忽风云变动,一片乌云瞬间聚于河岸上方,片刻时间遍是黑压压的一片,压城欲摧,天空中乌云聚集,翻滚而来,仿佛烧开了的热水似的,不停的翻涌着,并时而伴有雷电之声,从乌云深处传来。
而这倒霉的散户此刻也才发现自己原是不会游泳,危乱之时,也只有双脚胡乱乱蹬,双手胡乱拨弄的份了,却依旧不肯放开手中的那绿鱼,只是片刻却听“啊”的一声大叫,悲远而幽长,延绵不绝,毛发耸直,身上冒着青烟,着实是怒发冲冠,原来是这鱼散发而出,可噩运还远远未结束。
“轰~”的一声,天空降下一道手臂般粗的雷电,伴随着霹雳作响,刹那间,便击中了这倒霉的散户和其手中的怪鱼。片刻之间这倒霉散户的身躯变烟消云散。感情这鱼竟是在度劫?
人的身躯是脆弱的,但最不屈的却是人的灵魂,突然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强大力量将这带着无限怨念的灵魂勾引而走,而这鱼却也是倒霉透顶了,勾走散户灵魂的同时也把这鱼全身的灵力给抽干了。
于是,这鱼变成了鱼干,天地之间也瞬间恢复平静,好似未曾发生过什么,只是天地之间隐隐传来一阵幽怨哀长的话语:
“若能回到明朝当王爷,我一定不再当散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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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山清水秀,奇珍异兽,水声潺潺,鸟啼幽幽,确是美不胜收,恰似人间桃园,可却分明少了点什么。
应是良辰美景虚设,再美的景色又如何及得上怀中佳人那两抹酥胸的香艳诱人?
玉餐百万又如何,再美味的佳肴又如何比得上身下红粉那一缕春光的乍现萌动?
再美妙的声音又如何够得上那日落红霞,潮起潮落时丝丝娇吟清啼的勾魂夺魄?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观鱼,鱼之心性,我之向往。
观鱼是观一种心境,是一种感悟,是一种境界。
观鱼就如同观菊,若无悔,纵是菊花惨,满地伤,又何妨?
众里寻她千百度,何处黄花秀?
蓦然回首,原在身旁那簇。
此事怎耽得误?
岂可待到黄昏迟暮?
夙染风月曦感露,
菊花已开了处。
相思付,长相顾,
尽任他人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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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圆之夜,蓝狼啸月。
这狼正是狼族王子杰迪,正于“高高的山岗上”闷烧,忽然,天上一颗流星乍闪而过。
从此狼神王子蓝迪有了智慧,人类的智慧。
因为那颗流星砸中了杰迪,那并不是物质构成的星辰,而是一个天外飞魂。从这之中魂魄了解了这魂魄的部分阅历和知识,因为还有很多还是纯洁的杰迪王子无法理解的。
但正是这部分知识和阅历让杰迪开始了他的人生。
这世间究竟是黑暗蕴藏再光明之中,还是光明沉浸在黑暗之中,这大千世界究竟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世间冷暖,人生百态,梦亦现实交织不断,扰得心乱。
这幸福究竟是如同星辰般永恒,还是如同流星般短暂?
困惑的时候就观一观鱼,赏一赏那菊,取一殇流水,歌一曲高歌,悟然发现多半是庸人自扰之。
在这传奇之路上杰迪开始结识了他的红粉知己,俯仰之间气象万千的海伦,身娇腰柔易推到的洛丽塔,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炽焰,天真可爱皮肤好的莉娅,可爱又疯狂的小凝果……
谁言英雄皆寂寞?
……
很多年以后,杰迪终成狼神,却始终未忘观鱼心境,自称观鱼,世人皆称狼神观鱼。亦令神使关关建立狼神观鱼俱乐部,乃众生膜拜的主殿之地。
沃伦的自传
作者:教父南巡
我的心碎了.那一刻,当那冰冷的狼爪划过我的下体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的梦想,我那姣美可人的伊人,我那丰腴圣洁的安娜,我的人生,从这一刻起,再也不算完整了……
记得那一天阳光明媚,我正从尤杜拉的住所出来,看到前面好像有人在吵闹。本来我也懒的在意这类小事,王城里这类事情太多了,无非就是几个贵族喝酒闹事,要不就是当街比武。再好看点的就是当街调戏几个女孩子,摸几下屁股罢了。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谁叫我们是贵族呢?这事我经常干,记得为这个我还挨了关关的情人伊人一巴掌呢,现在还记忆犹新(也许是这个原因所以他报复我吧^_^)。
但是命运往往总是让你措手不及,那美丽的容颜我远远的望去,就把我的魂也勾走了,我的人生也迈入了那不堪回忆的岁月当中……
倒在地上的是税务官家的儿子,是个经常干这种事的家伙,平时跟我关系也不错,像他这样的人谁也不得罪,而且本身并不算很坏,当然,是以我的目光来看的。不过现在他晕过去了,对,晕过去好,我不必太照顾他的脸面。
另一个是丹尼尔,我的老对手了,我的父亲跟他的父亲正死掐的厉害,所以我们见面也就经常一言不合就掐起来,要不是他的父亲我老早就废了他,一个会一点魔法就到处骚包的家伙。
那个女人,那个女人,让我的血液沸腾不止的女人,正在那个精壮的男人背后,就是那个女人,让我魂不守舍、让我废寝忘食、让我心神不定、让我夜夜难眠……
就这样,我们的开始以一次不算浪漫的邂逅的邂逅开始了,我父亲是谁?我父亲是诺曼大公最欣赏的冯.赫尔将军。他们在金顶证券交易市场干的事情我会不知道?自从喜欢上海伦之后,我对他们的所有行踪全部了若指掌。
你真的以为几个冒充贵族的来到布蒂斯特我会一无所知?国家机器是玩笑的么?虽然我不知道他们在证券市场玩什么鬼,但是太过必有妖!我沃伦会蠢的什么都不懂?海伦那紧凑的屁股明明就是处子的身体,我沃伦是谁?风月场中6进9出的高手,会看不出来他们没有同过房?太过必有妖!
但是我没有告诉我的父亲,我反而还劝父亲和他们合作,为什么?呵呵,恋爱中的人都是白痴一点都不假,何况还是单恋,我的整个世界只有那个漂亮高贵的不像人间的女子,她的底细我隐隐约约也能知道一点,但是管她呢,我要她,怎么能揭穿?
但是她身边的那只狼,对,一匹狼,我怎么知道的?哼哼,记得他送给我的死对头的那只老虎吗?那个叫做克瑞斯的家伙,他竟然烟瘾犯了到处找烟抽,被查出了底细。我的对头也不是蠢货,准备用这个告发他们有不可告人的勾当。
靠,我沃伦是谁?既然做了我的对头,会没有心腹放在老尼尔森旁边?我当晚就把那只老虎人间蒸发了,一切证据都消失了。但是我很奇怪狼王为什么会跟沃伦在一起,还说他们是夫妻,太过必有妖!
我的海伦,你是不是被他威胁了?我心里很是怀疑。我,一定要做救出公主的骑士,然后骑上她,驰骋在爱欲的草原上。于是,我与这个我看着就心烦的狼王交往,虚以委蛇,我容易吗?
我要不动身色的让他消失,不破坏我在我心爱女人面前高贵的形象。终于,那个黑暗的魔法师让我找到了机会,我终于干掉他了!我兴奋死了,我要告诉我心爱的海伦去,我要告诉她:跟你在一起的一直是个狼妖……
可是为什么,,她的表现这样让我心碎?那条狼鞭有那么好吗?为什么我这么高贵的骑士她竟然一点都没注意到呢?看着她心碎的样子,没来由的我真的火气很大,我犯下了我一生中最大的错误,因为我迫不及待地想让她知道人鞭的厉害……
天啦,我都干了什么……,我的血液沸腾起来,我迷失了……
可是该死的,她清醒了,就因为我在迷茫中说出了我不改说的话,因为我爱她,我想她在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喊出我的名字,我不要做他的代替品!可是这些并没有感动她,反而让她把我甩出去了。我没有想过反抗,虽然我是一个骑士,格斗是我的专长,可我宁愿被她甩,哪怕甩一辈子……
一切都结束了,我的心死了,那匹该死的却怎么也死不了的狼妖又活了,他抓碎了我的下体,我的下体!我再也不能让海伦体会人鞭的快乐。我只剩下一双手和一条舌头,双手用来写下了这篇文章,舌头用来不停的诅咒!
哦,别了,尤杜拉!别了,我的安娜!别了,美丽的情妇们!从喜欢上海伦的时候我就知道,也许有一天我会被这该死的狼杀死,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可是他竟然不杀死我,只是羞辱我,羞辱我这高贵的骑士,我的心碎了……
别了,我心爱的海伦,你让我的心死了。虽然再让我选一次的话,我还是会爱上你,但是时光能轮回吗?你让我的心中充满了仇恨,你让我对你的爱变成对你们的恨!我要报仇!我要报仇!
我会回来的,海伦、杰迪,等着,我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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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伦的自传(二)
还是那么的美丽,一如第一眼见到,纯洁的笑容就像最璀璨夺目的明珠,我轻轻抚摩着这张我深爱的脸孔,只是,为什么你越来越远,你怎么转过身去了?
又是那张可恶的脸——杰迪,我浑身都颤抖了起来。他狞笑着再一次挥舞着冰冷的狼爪:抢我的海伦,哼……不要/我一声大叫,从床上跌落了下去,泪水再一次湿了衣襟……
多少次了,多少个夜晚,我在怀着对海伦热切的心睡去,却在冰冷的狼爪中颤抖着醒来。就像黑魔法师的魔法烙印深深的,深深的,烙在我的灵魂深处,再也无法消去。
我的父亲还是每天忙着公事,忙着怎么样去进一步打击财政大臣梅尔吉布森的贵族势力。在他的心里,一个不能传宗接代的儿子也许还不如那个杰迪来的实用,听下人们说起他好象又要娶新的夫人了。
我已经被众人遗忘在角落里,唯一能让我心里高兴的是,安娜,我的安娜,她每天就这样静静的陪着我写作。是的,写作。说起来可笑吧——正如那个讽刺我的家伙:只有嘴巴能够诅咒,双手用来写作——我把对海伦的思念全部发表在帝国日报上。
这几天让诺曼公国沸腾的一个作家的名字,让公国第一作家月关都嫉妒的一个叫做教父南巡的家伙,在帝国日报上先后发表了,寄伊人,再寄伊人,三寄伊人三篇文章。那淡淡的相思以及无可奈何的语调让整个诺曼帝国的贵族情妇们趋之若骛——没错,我把海伦化名伊人,伊人远去,徒唤奈何——可是谁又能想到,这个让整个公国沸腾的作家只能每天疲倦的抽着香烟,坐在椅子上,这曾经让无数少女疯狂迷恋的高贵骑士哟。。
在这个让人发情的季节里,下体一片冰凉。。
唯一一个看着我心碎的安娜,经常静静的陪我流泪。她曾经背着我向光明主教祈祷,她说的话让我的心无由的心疼:无所不能的主啊,我愿意以我的灵魂来交换我的容貌,把我变成海伦的样子吧。
可是傻瓜,感情的世界里谁又能代替谁呢。。
我知道她为我做的一切,就像我为海伦付出的一切一样,现在的我,能对安娜做什么呢?
哀莫大于心死
公国的形势越来越紧张了,在一个本属于我高贵骑士建功立业的时候,在我的权势一天高比一天的时候,我的心一天一天的憔悴下去
在这个令无数骑士疯狂的季节,下体一片冰凉。。
如果真的有达吉主神存在的话,我希望下辈子不要遇见你
我最爱的.....
海伦
(全剧终)
感谢伊人,感谢关关,感谢玄衫,感谢神之清风无语,感谢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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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之清风无语”书友评论:这家伙和沃伦的关系不简单……不简单……。简直就是肚里的那个啥虫……
信关大者……得小爱……
信沃伦者……失小JJ……
得耶……失耶……
放心吧,据我所知世间还有一部宝典……小人报仇,百年不晚。娇媚的东方不败在向你招手……一个沃伦倒下去,千百个东方站起来!你的未来不是梦……
浑水摸鱼之老余的故事
作者:兼葭
草长莺飞马瘦毛长的春天,仿佛有二十五只年幼可爱的小猫在心房最柔软的地方温柔地骚动。在这个奇妙季节的某天,老余叼着只笔,在给那个有着曼妙身影和温婉笑容的邻家少女写**,一封情书。每每写了几句就觉得言辞不足以表达自己深挚的情感,在咬坏了几支笔揉碎了三百六十五页信纸之后,只得最终抄了半阙词:“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老余于是站在傍晚的云霞之下的胡同口,而等待着的姑娘踩着轻快的步伐迎面而来,如同所有伟大的爱情片那样,两人的目光左闪右闪上看下看,在柔和的夕阳中终于撞在了一起。这一刻,老余头脑中闪现过所有最温柔和美妙的偶遇片段,最终在姑娘有些疑惑和戏虐的目光中,如同踩着个特大号弹簧一样蹦过去将被汗水打湿了一半的信塞到她手中,之后便落荒而逃……
其实两人也算是认识久了,那姑娘本姓李,就住在老余家不远。自从老余发现了李美眉的存在,开始制造各种邂逅,骑着车的,走着路的,扛着行李卷的……之后更是用眼神来追逐——其实李美眉对他也蛮有好感,因为老余本就是仪表堂堂一表人才的,虽然看到自己时候表情有些花痴,不过那正能说明自己的魅力所在。只是太胆怯了,如果直接一点的话,也许早就……终于等到他主动表达了,还好,这词也是李美眉耳熟的。
第二天,老余就收到了回音,也是半阙词:“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之后就是真正恋爱了,如同大多数恋爱中的男女一样,一同看电影吃饭逛街看风景,还有许多少儿不宜的镜头。
这天,突然李美眉接到任务要出国考察,而且一去就要数月之久。两人自是依依不舍的话别,姑娘在老余的怀里,看着他眼睛说:“我在外面的日子里,不许出去见其他妹妹,不许去网吧,不许去酒吧,不许看毛片,不许……”
老余自然唯唯诺诺,虽然转天就记不清有多少个不许,可最可怕的不是这些——李美眉深怀防微杜渐之心,竟然惨无人道地将老余惟一一双皮鞋的左右脚鞋带绑在了一起,还打了二三十个蝴蝶状的死结,这下老余真没办法出门了。
望着自己庭院中那口半枯的石井,浅浅的小池塘和低矮稀疏的花木,想到别人在月光下宽衣解带,老余却在月光下……解鞋带,半晌也没解开一个,不由得感慨道:“夜色玲珑映浅塘,花影婆娑月半墙。小荷未露尖尖角,蜻蜓犹疑春意长……”
之后老余只得在家解鞋带,这是段艰难生活的日子。由于左右脚被拴到了一起,只得用双脚并拢一蹦一蹦的方式从一个房间蹦到另一个。其间老余有个姓洪的胖子朋友来进行探望,望着老余一蹦一蹦的行动方式,大喊一声“我终于想到了!”就慌忙夺路而走,之后他回香港后引发了一波僵尸片的热潮,可这是另一个故事了。终于在自家蛋尽粮绝之后解开了极为复杂的鞋带,老余终于又自由了。
江城其实是个小城,热闹的地方实在不多,老余信步来到市集上买些粮食度日,却见得一个不大的台子,一个风姿绰约的女子在台上弹唱。一曲毕了周围喝彩声如雷动,只听得周围有人道:“风情姑娘的弹唱可谓是色艺双绝啊~”“果然是极不错的~”“若是做我老婆~”……老余是极渊博多才的,仔细听时却觉得台上也不甚了了,不由得有些失望,低声道:“不过尔尔……”旁边早有耳目聪敏的热心粉丝将文弱的老余一把揪出,推搡到台下喊道:“风情姑娘,此人在台下甚为轻言您的技艺!”
只见那风情姑娘稍微皱皱好看的眉毛,却也不生气,说道:“小女子只是路过,唱曲随意,倒让方家见笑了,还请先生指教。”老余心怀怯意正想推脱,已被众人架到台上,望着台下虎视眈眈群情激愤,强自支撑着站立在台上发了半天呆,众人早已是满脸不屑。老余毕竟未脱少年心性,血气上涌之下也少了几分怯意,走到台上的方桌前抓起镇纸,敲敲桌子,清理了下嗓子开始侃侃而谈。
“弹唱我是不会的,不过我早时曾云游京师有所耳闻,冒犯之处请风情姑娘见谅,”老余一甩长衫,“既然大家非要我献丑,那我就献丑给大家说段评书……”
“狭窄悠长的奈何桥,横跨在忘川河上,通向虚无缥缈的云踪深处……”老余站在台上开始讲起来,初时还有些拘谨,但渐渐进状态入了感情,也激扬婉转起来,待得说道:“韩幼娘身子轻轻的、软软的、热乎乎的,抱在怀里很舒服……”台下众人已没了不屑的声响,只见一个个都张大了嘴,口水流出来了都尚不自知。老余说的这段子可不是前人的作品,乃是在那段解鞋带的日子里思忖出来的新篇,他本就是极有才的。旁边那些汉子们哪里听过这精妙故事,一时间除了老余的播讲喏大一个场子里是鸦雀无声。
老余说得兴起,观众也听得高兴。却突然间惊闻震天价一声怪响,众人面面相觑寻找半天才发现居然是来自台上的,老余早红了面皮,四面作了个揖,嚅嚅道:“各位大叔大婶,给个馍吧,我已经好几天没吃什么东西了……”
各色钱钞霎时间塞满了老余的旧毡帽,众人犹自拉着老余依依不舍,人群中有人问道:“明儿还来嘛?不知道先生怎么称呼?”老余甩甩衣衫,想想解鞋带的苦痛,觉得前些日子如同一轮被关在墙里的明月,信口说道:“鄙人月关,明天还来,一定来……”就在众人的目光中悠然离去……毕竟说书对文人来说是件不太好意思的事情,而起个雅致的称号这便没有什么了。
随后的日子里老余,哦,也就是月关就天天去说书,听书的人也越来越多,每天台子周围卖点瓜子花生矿泉水的生意都很红火,直到终于有一天他人群中看见那张宜喜宜嗔的俏脸。
李美眉终于回国了,两人在台子上旁若无人地拥抱了五六个时辰,众人从晌午看到黄昏,终于没了激情也就渐渐散场而去,只是旁边卖瓜子花生矿泉水的姑娘们有些黯然神伤……
两人回到老余的家,温存一番后李美眉似笑非笑地问道:“你这个月关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啊?”
这事儿怎能明说,老余眼珠一转:“有一首歌唱道,十五的月亮,照在家乡照在边关,我看着天上的明月,也是好生想念你……所以起了这个名字。”
“那这个李观鱼又是什么意思呢?”李美眉戳着厚厚一本写着“回到明朝当王爷——李观鱼著”的文稿又问道:“干嘛要起这个奇怪的名字呢?”
老余本来是想拿这个名字将书付梓的,这个名字的意思其实也是感叹那段李美眉把自己关起来的日子,毕竟没有那段日子也许就没这本书呢,李观鱼其实也就是李妹妹把余哥哥关起来的意思,可这当然也不能明说啊……老余决定再说一个谎话。虽然生平说过无数的谎话,但是这一个将会是最完美的……老余望着那张让人迷醉的容颜一阵神思恍惚:“我……我是说……将来咱们俩结了婚,你管我……”
李美眉听到先前的话已是眉开眼笑,现下更是心花怒放,一下子就跳到老余怀里搂着他的脖子:“这算是求婚嘛?讨厌,人家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灯光突然就灭了……
后来两人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老余仍是每天去说说书……后来他的事情就和那个不会修理自己笔记本的人一样,他的事大家都知道了。再后来老余又出了二三十本畅销书,风靡一时,不过,遗憾的是,我们的故事也就到此为止了。
鬃鬃鬃鬃鬃鬃鬃鬃鬃鬃鬃鬃鬃鬃鬃鬃鬃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巧合,那就这么地吧.....
莉娅谁能找到她的羽毛(1)
作者:神之清风无语
在克罗亚王国中有一个传说,纯洁的天使把她的翅膀上最珍贵的一根羽毛给弄丢了,如果谁能找到这根羽毛并交给她,天使将会把爱撒向人间......
王国的臣民们都认为天使就是他们的小公主莉娅殿下....因为她和童话中的黑雪公主和菲姑娘一样的美丽和善良.
他们说得没错,不过他们漏了一点,除了一个人知道外,我最厉害的一点就是....智慧....没错,就是智慧,而唯一知道这一点的就是我的父王...
虽然我从小就把心中的信仰奉献给了伟大的魔法女神欧米拉,但这不防碍我阅读的兴趣.
王国上千年的传承,不只留下了无数渊源的文化,优美的诗歌和可泣的传奇...在我12岁那年偶然发现了在王国皇家学院中不会出现的书籍,真实的历史.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父王故意让我发现的.
这让我震惊,尔谀我诈,勾心斗角,政治的邪恶,宫廷的阴谋,战场的诡计,亲情与毁灭,背叛与鲜血...
还有...恩??...这??..18禁和春宫图??...你...欺负人...555555..去死...(冤枉啊..不这样写..怎能显示你博览群书..博古通今..触类旁通呢?).
实在让我震撼,只好去问父王.谁知父王像是早已知道:"你已经看过了,觉得怎样?",我不由一楞:"父王你知道?"
他泯了一口魔法红茶,摩挲着紫花瓷沿,微笑着:"那是你应该知道的东西,自从我看见你在看书时眼中的光芒,我就决定让你知道,因为那是智慧的神采"."死父王!!"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被触动,我不由跳上去使劲的揪着他稀疏的胡子.
父王轻抚着我的小手,:"真实的历史其实就和魔法中的真实之眼一样,让你拨开迷雾,节约了探索的时间,直达真相,让你拥有真正的智慧,至于要怎样借鉴和运用,只能自己去体会,没有人能教你.."
我呆了一呆,茫茫的问:"为什么不是姐姐?",父王没有回答,我顺着他的眼光看去,花园中那棵最高的红杨树在风中摇逸着身姿.....
和平已经太久,战争只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太遥远了,遥远得就象虚幻的东西.
当这头巨兽张着血盆大口突然出现的时候,人们已经失去了控制.被各种惊恐,彷徨,失望,害怕,气馁,无助给包围,剩下的只是没用的祈祷.
少数血性过刚的人,高喊着口号和自己心中的神灵,踩着同伴的尸体,义无返顾的冲向敌人,也毫无悬念的被屠杀,也再一次证明无准备,无统筹,无计划,不未雨绸缪,不先下手为强的最后只能是失败的命运.
当王宫总管气喘吁吁的出现,说父王要召见的时候,整个王城已经笼罩在一团浓密的黑云之中.
在大殿见到父王,坐在王座之上的他,就象一棵苍松,但已暮气沉沉."父王!"我哭着扑了过去.
父王慢慢的抬起头,昏暗的目光中透出一丝亮光.扶着权杖站了起来,轻抚着我的肩:"记住这个教训了么?"我不懂得说话,哭泣着拼命的点头,父王音调转高并苦笑着:"犯了错误并不可怕,但有些错误是不能犯的,因为代价是你无法承担的,我这次就是犯了无可饶恕的错误,现在,是为它付出代价的时候了.为了我的王国,为了我的臣民和我的梦想,我的生命,又算得上是什么"
我一惊之下,忘记了哭泣,舌尖仿佛被烫到"父王,你...不...和我们一起走了?"
“父王已经老了,没有折腾的机会了。”父王的嘴角缓缓勾起,就像蝎子的尾针:"表面上的东西实际上都是虚浮的,真相总是在最深处,千多年的传承能是摆设?短时间的征服又能代表什么...国王上战场,然后被敌人阴谋毒死难道不是现在最好的结局么?,臣民能记住得是他们原来王国的幸福而平静的生活,仁慈而宽厚但被暗算的国王,和现在水深火热的生活.布坦尼这斯的号称我要让他变成战争狂大公?就让我来帮他制造黑色恐怖吧..这事我已做了安排..."
父王阴森的脸上出现了诡异的血hong"最重要的是,唤醒臣民们的血性,压迫越深,到时候反抗的力量就越大,你们复国的压力就会越小."父王深吸了口气,缓缓地从怀中掏出了两个卷轴塞到我手里
"这个是王城的暗道图,这一个是我布置的暗棋的联络名单,财宝图已经给了你姐姐,剩下的事情就拜托我可爱的小莉娅了"
..顿了顿..:"你会不会觉得父王很没用?""父王!"我的眼泪又止不住的流下来..当两个宫廷卫士架着拼命挣扎的我离开的时候..我一直扭着头看微笑着的父王..朦胧的眼中父王的身影渐渐离我远去.....
阴沉的天空,泥泞的道路,颠簸的马车中一颗失落的心.连日的奔波和各种焦虑搀杂着悲痛的情绪已经把我击倒.
虽然理智告诉我要有一颗平静的心,才会让病尽快的好起来,但14岁的我完全无力抗拒这种沉重.
冷风袭面,几滴毛雨打在苍白的手腕上,姐姐海伦坐了下来,探了探我的额头.浅笑道:"恩..我的小莉娅终于见好了"
虽然姐姐眼中依然可见倦怠,几缕青丝凌乱的从脸旁滑落,可这一笑依然如雍懒的玫瑰娇柔的盛开,我尽然看呆了.突然,浑身战栗的感觉传来.
原来姐姐的指尖抚过我微微起伏的峰峦,:"这下我放心了..我的小莉娅啊...早点成熟起来哦...呵呵呵"
冷风依然...但风中传来银铃般的笑声......(各位看官,到底海伦是不是莉娅的那根羽毛..且听下回分解)
国际惯例:
感谢关关..感谢狼神..感谢脚夫同志(反派都有人写传记,正面角色怎能落后于人)..感谢一切辛勤码字的作者(深有体会)..(本来想把杰迪,沃伦和艾格三个委琐流写进来,奈何篇幅不够,就一巴掌把三兄弟打到墙角画圈圈,玩泥巴去鸟)..再次强调..信关大者..得小美人.....
海伦心事一个没落公主的日记
作者:谁在谁的梦里
这么长时间以来,让我对他的感觉越来越温馨了,让我对他也越来越依赖了……
我是克罗亚公国的公主海伦,由于公国被布坦尼公国所灭,不得已之下,我只能和弟弟妹妹们一起,在管家玄衫和骑士艾格的保护下,去往诺曼帝国,希望诺曼大公能够帮助我们复原我们被摧残的家园。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们正在森林里用餐,我正在吃一只肥美的烤鸡。如果真的要说出对他的第一印象,我想来想去只有2个字:猥琐!是的,猥琐……这个被焰焰称做杰迪的家伙,据说是个神使。
为什么说他猥琐呢?他宽厚的肩膀、结实的大腿无一不显示出男人的特征,可是他的脸真的是好丑好丑,他的面孔为他的年纪也许能加不少分,如果他去跟人家比谁更老一点的话……
我的国家虽然没有了,但是做为克罗亚公国的公主,我对事物的第一看法就是外表,人与人接触的第一印象不都是来自直观么?我的妹妹莉娅可是个小美人咯,弟弟马丁更是帅气,英俊。我么……嘿嘿,不告诉你,他们只是说我是公国第一美女,西西……
对他的看法发生转变是在一个月之后,本来我们就知道诺曼帝国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没想到的是他会在宴席上公然的要抓我们,我的管家玄衫,在河马一般的外表下,掩藏着他河马一般忠诚护主的心。
正是他奋不顾身的抱住了那个黑暗魔法师,我们才能逃出普提父侯爵的府邸。可是,追兵像幽灵般的紧追着我们,就在我认命的那一刻,那个优雅、矫健的身躯出现了,在月色下,是那么的勇武,一瞬间,十个追兵全都躺下了。
那一刻,我忽然发现,他猥琐的面孔上帅帅的写着俩个字:男人!可是他处理尸体的办法还是让我感到恶心,虽然他让我们躲在仓库里,可是窗户见的缝隙还是看到了那只老虎咀嚼尸体的样子。也许,邪恶的本质深深的印在他的心里吧,虽然这是目前看起来最好的处理办法……
接下来的日子很平常,在杰迪想出一个比较奇特的复国之路后,我们一切按部就班的开展,我以为,这就是我以后要认命的男人了,虽然看起来仍然很猥琐。
可是,命运女神做为命运的使者,往往不会那么容易让人遗忘她,她不大不小的和我开了个玩笑,为我平静而又刺激的复国之路增加了几分涟漪……
那是个春光明媚的早晨,难得的好天气怎么能浪费呢?我们三个人一起在巴蒂斯特繁华的大街上毫无目的的到处闲逛,旁边刚好是帝国有名的吟唱诗人观鱼.李在讲叙泰戈尔最有名的英雄雷欧的传说。
这个其貌不扬、干瘪、猥琐的老头很有才华,把这个故事演绎的极富感情色彩,我也沉醉在其中,甚至盼望身边的男人骑着白马风度翩翩的走到我的跟前……可是想到身边人的脸,我没来由的心又沉了一下……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感觉身体被人摸了一下,想都没想,本小姐这么好惹的?我只是踢了一脚,那个贵族就晕了过去。他的朋友正想和我们动手的时候他出现了,他冷冷的看着那几个闹事的贵族,那个眼神……真的,很容易打动少女的心……
和我想像中的骑士一样,他英俊的面孔、高大的身材,让身边的男人相形见绌。他有着童话史诗中完美的骑士的一切。
“你们住在哪?”他的声音磁性异常。
“我们住在金顶区第五大道”,不知道为什么,他一问完,我就抢着回答了。很害羞,脸有点红,看着他英俊的脸庞,我的呼吸有点乱……
就这样认识了他,我生命里第二个男人,他叫沃伦,是个说话很幽默的家伙,而且他有着杰迪学也学不会的绅士风度,作为克罗亚的公主,我很喜欢这种贵族风度.
作为克罗亚第一美女,我对自己的相貌很有信心,我看的出来,沃伦在我身上的目光常常在我的咳嗽声中才会转移..杰迪经常不在家,他也经常来我这小坐.看的出来,他很喜欢我.他的眼光胆大而又执著,冷酷而又热烈.
但是我的身份,注定不能为人所知.我很怕见到他,又很想见到他,每次他来的时候我很忐忑,我不知道该怎么拒绝他,但是他走了我又有点想念,有点期盼他的下次到来.如果时光真的这么走下去,我怕我会有一天不顾一切的跟着他,什么复国,什么仇恨..我也许都可以抛弃掉.毕竟,公国还有马丁,还有莉娅....
杰迪死了的消息就是他带来的,那一刻我的心里真的很矛盾,我不否认我的心情很糟,因为杰迪和我们一起生活了这么长时间了,在我的心里,他就和我的亲人一样.
可是,沃伦,我知道你喜欢我,可是你不能等等么,我当时的心情真的好复杂,被自己喜欢的人抱着的感觉虽然很温馨,可是你太仓促了,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次啊,怎么能那么随便呢.何况当时我的心情那么糟糕.所以在你说出杰迪名字的时候我清醒了.所以我把你甩了出去……
别怪我.沃伦.也许,在过段时间,等我的心情平静下来了,我会把一切都交给妹妹,然后我们一起过着幸福的日子...
可是,杰迪并没死,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告诉我你们成了生死仇敌,这样一来,沃伦,我心中永远的骑士,我不是一个自私的人,我必须站在杰迪这边,因为我的公国,我的妹妹,我所有的秘密都在他的手里.请原谅我.沃伦.人不能都为自己活着……
可是你永远都会在我心里的最深处.
在这个寂寞寒冷的季节里,来自心底的温暖让我更加的思念着你....
[书友恶搞]神之清风……无语
作者:教父南巡
大家,晚上好,我是《法制在线》栏目主持人教父南巡。
大家都知道,随着社会水平的渐渐提高,饭后消遣的活动的也越来越多,读书成为一个既时尚又热门的话题。可是有一个人,因为作者的几天不更新而郁闷的自杀,这到底是精神的极端空虚,还是另有隐情呢?为此,我们走访了神之清风无语的故居……
印入眼帘的是一栋破旧的平民住宅小区,在社区人员的带领下,我们来到最里面一间凌乱的小房间,房间有点潮湿,很阴暗。扑鼻而来的是一股霉烂的臭鸡蛋味道,很难相信这里会长期的住着一个正常的人。
床上还堆着一堆长期没洗的袜子,凝固着淡黄色斑绩的卫生纸充斥着房间的各个角落。很难相信,这里还居住着一个正常的地球人。唯一能让人感到有点现代化气息的就是床边桌子上的那台电脑了。他还有钱买电脑?本台美女记者焰焰忍不住问道。
据说他所有的检破烂的钱存起来买的这台电脑,具体细节我不知道,但是他的一个邻居可能比较了解,要不要问问他的邻居?社区人员玄衫问道?
随即一个长相清醇美丽的女孩子站在我们面前,玄衫介绍到:这就是她的邻居伊人。
“我和他认识有一年多了,我第一次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在外面接一个水龙头,说是要学习控制水能力,我一开始以为他是神经病,后来接触多了才发现他蛮健谈的,除了猥琐了点,其余还不错。”
伊人看出我们的疑惑说道:“接触多了后才知道,神之清风无语是他在一个叫起点论坛上的名称,他让我们叫他二狗子,说是他本名,他段时间他正在看一本叫:成神的小说。
可巧的是我也在看,刚到了3月份的时候,我记得很清楚,是三月一号,那本书因为种种原因没写了,那天,他绕着小区裸,奔了一天,晚上就疯了,治疗了一个多月才好,可惜那天起就有点神神叨叨的了。
“那他的生活来源什么的他怎么办?”焰焰很好奇的问到。
“我也是看他比较可怜,出门在外都不方便,他平时都是拾拾破烂什么的,我有时候吃剩的饭菜啊什么的也会接济他一下。”
“那他后来怎么自杀的,你清楚吗?”
“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去年的一段时间,他老是在屋子里面大声嚷嚷什么:‘oh,yeah,爆菊花,爆菊花,爆死你什么的。。。’可是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不知道搞什么。到今年也就是前几天的事,他在看一个叫关关写的狼神的一本书……”。
“那个我知道,我也在看写的不错,可惜这几天没更新,好象作者在背考试题吧。”焰焰插口道。
“是的,神之清风无语这个人平时没什么朋友,就钻书上一天到晚发评论什么的,发泄下,好象书没更新,又要入高V了,加上上次的病还没完全好,一时想不开就自杀了。”
伊人一脸可惜的神情:“以后家里的剩饭剩菜没地儿扔了……,这句不要发表啊。”伊人瞪着大眼睛笑道。
说到这里我们电话联系了下关关本人,关关在电话里表示,他也很无奈,毕竟他也要吃饭,应试教育下要想一步登天,混个好饭吃,考试是唯一途径,并表示会加更几章了来安慰下神之清风无语这位默默支持自己的书友。
事情到这里就告以段落了,但是这个发人深省的事实告诉我们什么呢,为什么一个作者几天没更新,就有人会受不了精神世界的支持而崩溃?我们这位化名神之清风无语的朋友就如此撒手人寰?
好了。本期的法制在线节目就播送到此了,我们明天同一时间再见……
惯例:伊人,玄衫,关关,真心感谢……
最感谢的还是神之清风无语为什么带来的深思……
【纪念克瑞斯】
作者:玄衫幻剑
今天,也就是得知克瑞斯牺牲的这天,我独自在屋里楞楞出神,确是很揪心的痛。也就是今天,南巡来访,问我道,“先生可曾为克瑞斯写点什么没有?”我说“只写过些书信”。南巡叹了口气,说道,“先生还是再写一点吧;克瑞斯生前就很爱看先生的文章。”
这我是知道的,我也常常投稿些文章在《巴蒂斯特日报》,但在纸醉金迷的巴蒂斯特,这些对人生社会的杂谈是不受欢迎的,虽然只有寥寥的几篇刊登出来,但我却每次都接到克瑞斯的来信,向我询问探讨这些问题,后来来信也渐渐多了起来,话题也越来越广,到最后,无话不说。
原先我并不知道他就是克瑞斯,因为他来信的署名均神之清风无语。只是当一次论及人与人兽平等的问题时,克瑞斯才告诉我,他是人兽,一只会说话的老虎。我大感吃惊,仅仅是吃惊而已。我不排除他,相反我感谢他,通过与他的交流,使我透彻了很多很多。
克瑞斯是值得尊敬的,与他坦诚来信时,我能也感觉到他跃然与纸上的激动,我能感受到他那淳朴的人生观,虔诚的信仰,甚至那淡淡的YD关。确实像他的署名,清风,无语。
我突然想起克瑞斯跟我讲起杜维的趣事,杜维大义凛然地谈其除了卖屁股,什么都可以做,然后脸色一整,很神圣地说其是个正经人。为此,克瑞斯笑道,如果《狼神》更新能再快一点的话,就算卖屁股他也愿意。
《狼神》是一部在《巴蒂斯特日报》上连载的热门小说,恰好,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我对克瑞斯笑骂道,你就准备把屁股洗干净,准备卖菊花吧。因为我知道,《狼神》的作者吟游诗人观鱼•李一直有菊花癖好。
再次回忆这些的时候,心中涌起一阵波澜,倏然,我发现克瑞斯已经走了,先我一步走了。口中的一阵甜蜜还未来得及品尝,就哽在喉中,我想说点什么,但却发现我的声音已经变得嘶哑。
昨日的菊花还未及绽放,今日却已凋零,碾落成泥。西风呼啸,喝成一曲悲凉的挽歌。
呜呼,是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只愿克瑞斯在天堂能够看到,但愿能给予克里斯一点寄安慰。
可是我提起笔来的时候,却发现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宁愿我所处的是万恶的地域深渊。克瑞斯的血,仿佛就弥散在我的周围,使我呼吸艰难,我的眼睛也仿佛染上一丝血色,只觉得胸口压得沉闷,我还能有什么言语?哭?如果能哭出来大概就不会这么痛了。
当听闻巴托海伦等对克瑞斯兽人的那般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原天真的地以为克瑞斯已融入巴托他们的的生活、我没想到,克瑞斯只是被当作一头被利用的野兽来看待,哪怕他做得再好,牺牲得再多。现在,克瑞斯连同他的性命也奉送上了祭坛,却仍得不到尊重,哪怕只是能被当作人类伙伴一般看待。
我知道,克瑞斯还有一个妻子,还有一个刚出生于人世的孩子。克瑞斯离开的时候曾对妻子承诺,等生下孩子,他会偷偷赶回来看妻子和孩子的。只是,现在,他离开了,永远的离开了,永远不能兑现他的承诺了,克瑞斯还没见过小克瑞斯,哪怕是一面。
我前些日子刚去看过克瑞斯的妻子和孩子,小克瑞斯笑得很可爱。然而今天再想起小克瑞斯的笑容,心里却是钻心的痛。我不知道该如何告诉克瑞斯的妻子和小克瑞斯这个消息。而对于小克瑞斯,我希望看到他继承克瑞斯这样的心性,但我又生怕他重蹈他的父亲克瑞斯的覆辙,我心里真的很乱很矛盾。
克瑞斯的死像一把刺刀狠狠地扎进我胸口,热血染红了心头的那缕悲凉,我紧紧地捂住胸口,却始终找不到伤口的所在,心中的血像泉眼般喷涌而出,将我的胸中最大哀痛显示于这非人的世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克瑞斯那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克瑞斯的坟前吧。
我的眼前又浮现起一身色金黄毛发的克瑞斯,叼得烟斗,吞吐着云雾,坐在我的对面和我夸夸而谈。我忍不住伸手去抚摸克瑞斯的毛发,却发现手触了个空,顿然从梦幻中惊醒过来,手仍楞楞着僵在半空中。我宁愿停留在这梦幻之中,只是,我发现自己再也平静不下来了。
克瑞斯死了,是的,就这样死了,但为何如此残忍地把他变成一具标本来折磨他的灵魂来侮辱他,死也不得安息。
他们看到的是一投凶睛怒瞪,雄踞俯瞰,威风凛凛、栩栩如生的老虎标本,眼里透露的是对财富的赤裸痴迷,是对力量征服的狂热欲望。我却仿佛看到克瑞斯临死前痛苦地狰狞,对死亡的不屈。
克里斯那对生命的呐喊犹如雷霆般在我的耳畔响彻,令我忍不住痛苦地紧闭眼睛,捂住耳朵,面对这幅惨象,我不觉地将这份痛苦强加在我的身上,期望以此减少克瑞斯的一份痛楚,虽然,我知道,克瑞斯死了。不,不,克瑞斯没有死,他是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他在那里会过的很好的。
我强忍着苦楚,压抑在胸口,细细地回想起克瑞斯,我的朋友。不知多久没流泪的我,眼眶湿润了。克瑞斯在那寒冷的死忘镰刀下折射出的分明是赴死无悔的决然。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在我眼里,克瑞斯的灵魂比起那所谓的贵族都要高贵地多,克瑞斯,真诚勇敢的勇士,挥洒着他的热血去洗涤那肮脏的城墙,纵然改变不了,也要用鲜血在那罪恶的城墙之上划上浓重的一笔!
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纪念克瑞斯。
☆☆☆☆☆☆☆☆☆☆☆☆☆☆☆☆☆☆☆☆☆☆☆
PS:
【1】.对狼神,关关,教父南巡,神之清风无语……表示感谢。
【2】.狼神上架,各位筒子月票请投《狼神》,支持关关。
狼神阶段小评
作者:光暗涟漪
狼神是我本年度最期待的书,就像关关说的,能让人记住的小说都离不开写人,人物始终是小说三要素的主旋律,本书的精彩也正在此,主人公由狼到人的成长的过程中对人性的感悟;海伦作为一个女人却身负复国重任的不安与彷徨;莉雅清纯的少女之心的逐步绽放。老虎克瑞斯那份忠厚老实和爱家,老虎的死也归咎于对家的爱,伟大的父爱。YD的地狱三头犬之间那份坚厚的兄弟之情,等等,这些都是看点,就不一一例举了。
论情节,我认为杰迪与海伦朴实中见浪漫,又带点甜蜜暧昧的爱情是本书最大的看点。甚至可以说这两个人的爱情是小说的一条华丽的明线,接下来怎么个荡气回肠怎么个百折九曲就看我们FCYD的关关发挥了,我认为比回明的感情戏有看头,奇幻小说比正统历史小说在情节构造上有优势。
(海伦:“如果有一天,我身陷必死之境,他能骑着一匹最快的战马,挥舞着犀利的长剑,象雷欧骑士从万马军中救出菲奥纳公主一样赶到我的面前,那就是命运和爱情之神把我送了给他,否则,他就是莉娅的。”)
关于高潮,截止到73章,个人最喜欢两段。
其一是梦幻之神那三章,虽说关关灵感来源于庄子梦蝶的典故“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不算创新,但古典应用于奇幻,而又能引起读者对生命对命运的思考与共鸣,不可谓不精彩!
(梦幻女神:“为什么认为那是虚幻的?生命应该以什么方式存在才是真实的?梦因短暂而被称为虚幻,可是如果你的梦境比现实更漫长,现实世界只用来维持生命,你的一切情感交流皆在梦中,这个梦贯穿你生命的始终,那么梦是你的人生,还是现实是你的人生?”“你又怎么知道你现在所处的世界,就不是创世神的一个梦呢?”)
其二,沃伦的逆袭后卑鄙的诱说海伦,刺玫瑰那章。(海伦:“杰迪死了,他死了,我的身子留给谁呢?坚持还有什么意义?让我的身体和我的金钱一样,成为完成计划和为杰迪复仇的一件工具吧!杰迪,原谅我!”)
相信看到这里,各位书友都是心猛的一收然后钻心的痛吧。关关之刺,直达内心啊,很好,很精彩!看小说很久没有那种代入感了。不过往下,归来那章我不太满意,我认为关关写得还是平了一点,不够感人,归来和刺玫瑰一收一放,才算圆满。
PS:老猪那厮的《紫川》写秀和霜的爱情也很有味道,所以才有那么多人惦记那本N年不完本的小说吧。建议关关有时间可以小修一下,金庸小说改版工程不也是改了7年,《天龙八部》前后修改八次。现在的大多数奇幻小说写爱情一般的套路就是后宫收收收,缺少西方古典小说强调的情爱纠葛。不是说读者不喜欢后宫,套用一句关关的话,美女我都喜欢。再加上一句我的理解,有性格的我更喜欢。
最后,没了。
祝关关身体健康。码字时经常抽时间起身活动一下身体。写出一本神作吧!
明天要去杭州,等到12点,投了月票睡觉~~一段时间不能追更新了,是痛苦的,也是幸福的,等多养几章再看,HOHO。
沃伦的自传(3)——王者归来
作者:教父南巡
帝国这几天一直在下雨,我呆在房间好长没出去了。时间的概念对于我来说已经没什么意思了,谁叫我是一个废人呢。每天喝着最烈的烧酒,让自己的脑袋不会有哪怕一刻的清醒,再吸几口公国进贡给陛下的优质雪茄,在袅袅的烟雾中熏湿自己的眼睛,让自己的思绪在一种叫做颓废的气氛中蔓延开来……
过2天那匹该死的狼就会和自己的父亲合作了,成立什么公国第一融资银行,草、在那个让人羡慕的日子里,肯定会牵着海伦的小手吧。一想到她就想到自己的现在,我就会不由的浑身颤抖起来。
现在就算自己现在真的跟父亲坦白,想必一头为他带来权势的狼也比我这个残废的只能给他带来的屈辱的儿子来的实在吧,无来由的心里有一种挫折感,使劲甩了甩有点昏睡的头,用力的灌了一大口烈酒,高强度酒精的刺激让我不由得大声咳嗽了起来。
忽然有点怀念安娜在身边的日子,有她轻轻的陪我流泪,轻轻的抱着我,很温暖……很舒服……
正在我思维恍惚的时候,门被一股大力踹开,一个熟悉的身影飞快的跑到我的面前:“沃伦,醒醒,沃伦,醒醒,达吉女神显神迹了……达吉女神……”
我坐在大堂的椅子上,看着这个为我一心一意付出的人,原来无意间,她在一个叫焰焰的半精灵身上得知世间原来真的有达吉女神的存在。她不眠不休的寻找了一个多月,还真的让她找到了梦幻森林的所在地.找到了那个传说中的达吉神殿..
看着摆在地上的不知道名称的花儿,我甚至以为安娜是不是精神已经崩溃了,就这些?可是看着心中一直牵挂着的人在自己旁边告诉自己这些,风尘仆仆的脸上那风沙形成的污渍见证了这一个月来这个原本一尘不染的女骑士怎样的劳累..不由得心里一疼..
安娜很严肃的看着我:你相信我吗?沃伦?
我把这个小傻瓜深深的揽在了怀里:我从来就没有怀疑过你,想不到自己这么傻,这么好的女孩在我身边自己却还傻忽忽的去舍近求远..我..
她忽然仰起头来吻住了我:我相信你,沃伦,你永远是我心中最高贵的骑士!别小看这些花,这种白的像雪花一样的就是鲁吐斯花,这个像一个小美人一样的就是死亡之海的魔芋了,再配上达吉女神亲自施展的神力,你就可以再次像以前那样勇猛了."
她的脸红了一下,猛的抬起了头:但是,前提是你必须___死一次.因为她的能力只是移植___就是把你死后的灵魂移植到他人身上而不是创造..我的沃伦,你同意么?
"换吧",我没有任何思考,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不能忍受我这种痛苦的.."不能和你做成夫妻,活着反而是一种折磨"
别担心,沃伦,如果达吉女神没有做到,别怕,我会陪你.她深情的大眼珠子一动不动的就那样坚定的看着我.
傻瓜....
那我现在就去把你叫我去老吉布森那抓来的老虎当媒介吧,我希望你复活后比老虎还勇猛..我可爱的安娜兴奋的喊到,只是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声音越来越小.几不可闻..
望着那张羞红了脸的完美脸庞,我才发现自己真的是一个蠢货,这么好的女孩子在身边守护着你,我还奢望什么呢?要是以前,肯定我就把她扔在床上,让他知道一个优秀骑士所具备的可不是光是马背上的冲刺.
正如诺曼帝国历史上最有名的破轮.拿所说的,真正体验一个骑士高贵的地方并不在马背上,而是在一个寡妇的肚皮上..一时间,发现自己想的有点远了.这个充满了激动神情的女孩,还是那么的美丽,漂亮,那满是灰尘的脸非但不觉得难看,反而增添了她主人的一分圣洁,庄重.
安娜带给我的,也是她本人长期以来带给我的,一种叫做新生的气息,让我沉睡了很久的心似乎又一次复活了起来.
老虎?那只半兽人?还是我以前得知我父亲的老对手要拿这个攻击杰迪时让几个心腹拼死弄出来的,一直关押在我床铺下面的密道里.真看不出来神圣的女骑士也会有这样的念头..我很幸福,不是嘛.纯洁高贵的女骑士只为我一人疯狂,着迷...我有点控制不住自己,是的,作为一个男人,已经失去了人生乐趣的男人.重生意味着什么..
我正准备点头,忽然想起一件事:"等等,安娜.老虎么.暂时不要带来,帮我去喊一个死士过来,老虎我有用处"忽然得知人生还有希望的我不可遏制的迸发出一股恨意,只是不同的是,这次,仇恨与海伦无关..这个让我彻底伦为布彻斯谛笑柄的家伙,居然第二天还上门来看我,看我的笑话..对于这只狼,我有着印入骨髓的恨.
你不是让那只老虎做间谍嘛,哼哼,我让你看看你衷心的手下被制成标本的样子,看你这下有没有点悔恨
哼哼,我亲爱滴杰迪,我亲爱滴沃伦,我说过,我会回来的,希望没有让你们等的太急了..
明天就是你们的开张典礼了吧.送你们一份大礼吧..
忽然心里有种冲动.抑制不住的长啸在空中久久的不能消散:我沃伦回来了....
骑士之路
作者::云九鹤
情到至深处,无忧亦无怖,忠魂仍为本,永乃佳人仆
有鉴于第一篇的狼王发情记太过淫靡,思路过于出格,飞月觉得,作人不可太嚣张,今天还是回来说说一些感言式的东东吧。嗯,今天我们要表扬一位同志,一位标兵般的淫民,他在狼神代言串场的人物,是让飞月感动不已的,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伟大的二蛋同学-竹乂木各-艾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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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头一次,遇见了妳;我的心,充满欢喜;
妳的倩影,令我心怡;我愿意,永远保卫妳。
头一次的爱,最甘甜的爱,莉亚,莉亚,我的爱…
超过一切,世间的爱…竟然,临及我?
甘甜的爱,最纯净的爱,莉亚,莉亚,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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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段话,是可以吟唱的。
当飞月首次体认到,那个与杰迪对战,形象恶心,面容可怕,体态粗壮的怪物是不幸的艾格骑士之后,这首歌的音律就一直在我的脑中盘绕不止…
…我发誓,善待弱者;对抗强暴;抗击一切错误;效忠莉娅殿下,追随并为她战斗,直至归于尘土!
无论是推倒前的版本,还是现在刊行的情节;虽然背景有所变迁,从华丽的王宫成为宁静的郊野,但是我们的艾格骑士,那掷地有声,至死不悔的誓言;并对于那可爱的莉亚,心中那般无可言述的纯纯爱慕,却从来未曾改变…然而,造化弄人,命运,竟是如此的不可捉摸,又是如此的讽刺与可笑…
一心爱恋莉亚,其存心、动机与行动,明显到连一头魔兽(杰迪)都能立马领悟的艾格,在月关的笔下,却痛苦至致的成了敌对势力的杀人利器,一切的一切,还正是因为他在还身为『人』时,那样的忠贞勇敢,令敌方的黑魔道士大为激赏,而改决定,以其身,炼出了一个成功的『魔仆』试作品…
这是对一个原该忠诚不事二主的光荣骑士,最大的心理磨难!
英俊的面容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令人不令直视的怪物形象
高贵的气节亦不再寻,『它』所有的乃是,混乱的思路和服从仆主命令的直觉官能
飞月不禁试想到,直到有一天,杰迪、海伦、莉亚等人,真正知道了这个可怕又可恶的怪物,背后的真相竟是艾格时,那种“亲者痛惜不已,仇者快意无俦”的悲凉感觉,那是何等的震憾与惊异呢?
相比之下,那个人模狗样,心口不一的『圣堂骑士』沃伦,就让人连评说的力气,都不愿说了…他根本不配这个称号!(我绝没有别的意思,教父对沃伦品头论足,直入其心的描写,真的是非常好的,连我也在等着续篇呢。呵呵,特此说明。)
艾格啊,不论你成了甚么形象,有了甚么改变,当你仍然能认出心爱之人而未杀时,你就是真正的勇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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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誓,善待弱者;对抗强暴;抗击一切错误;效忠莉娅殿下,追随并为她战斗,直至归于尘土!
虽然,不知道月关接下来会如何写?艾格可能会死去(其实,他是真的活不下去了,这种情形根本是生不如死)。但是,艾格骑士的荣光,势必在不久的将来,永远成为杰迪等人,甚至众读者淫民心中,那不可忽视的一道丽彩,横于天际,许久不散…
最后说一句,关关啊,笔下还请留情,留下二蛋(艾格egg)吧…啊啊啊…
少女之心及兽性取舍
作者:神之清风无语
青山新雨,长空若碧,一洗如蓝。莉娅抱膝坐在湖畔,林间点点晨光透过薄雾洒在发梢的晨露上,光氲顽皮的旋转着她的朦胧,粼粼波光,星眸闪烁,风轻轻的拂面,两缕青丝随之荡漾。
追兵已远,心情却无法平静,当王国见习骑士艾格跳下了那匹随之倒下并喘着粗气的战马,用颤抖和痛苦的语调描述父王毒发身死,王国覆灭的消息后。
肖恩低头叹息,马丁暴怒的折断了手中的马鞭冲着艾格咆哮着,莉娅即使早知这是必然的结果,依然感到一阵晕旋,一切似乎都已远去。
“这就是宿命么?”声音几不可闻,鼻子一酸,倒在了姐姐怀中,“不,这是我们的责任。”姐姐的话语飘向远处,仿佛不是对我而说。讶然抬首,见到贝齿轻咬下唇,微噙泪花却目光坚定的海伦。
姐姐轻捏着我的肩膀,嫣然一笑道:“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现在呢,最重要的是我的小莉娅尽快的把病养好,不管未来怎样,和姐姐一起面对,你说好不好”这一刻,姐姐和女神的影象重合,信仰又回到了我的心中。
薄雾更薄了,似有似无,却显得更加的迷茫。莉娅思绪万千:“命运的真实和虚妄的分界点就似这一丝迷茫中的清明么?姐姐那天为什么会抚弄人家那里呢?难道真当别人是小孩子了...”小莉娅正脸红心跳间,“咔嚓”枯枝断裂的声音传来。
姐姐和半精灵炽焰并肩款款行来,哥哥马丁在炽焰偏后的地方亦步亦趋,脸上挂着令人讨厌的微笑,看那架势,象守护骑士多过象一位王子。姐姐招了招手,白錾的玉臂仿佛点亮了林中的昏暗,不禁又让人想起那事,莉娅感觉脸上烧得发慌。
马丁又在表现他丰富的知识和浪漫的情怀,正对着炽焰朗诵诗歌:“大湖啊,全是水,滴滴湖水,片片我心,美丽的精灵啊,你的眼睛就象这湖水般清澈,你的肌肤就象这湖水般柔滑,请敞开你的心扉,我愿化作这湖里一条小鱼,呼吸着你的呼吸,感受着你的感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让我化作你那晶莹的幸福泪滴,顺着嫣红滑落,溶入那坚挺的饱满...”
听到这里,即使炽焰的神经再粗壮,也无法抵挡那如山的羞意,吓得如中箭的兔子般,精灵的敏捷和丛林感觉这时体现得淋漓尽致,只一闪,空中只余那美妙的残影和淡淡香风。
这位王子颠下,没错,就是颠下,连精灵都会给他取外号,可见一般。依旧一副酒不醉人人自醉的摸样,感觉良好的迈着他的猪哥小方步,追寻着香风的踪迹,摇摆着消失在林中。
海伦顺着马丁消失的方向狠狠的白了一眼,脸红红的对着莉娅灿然一笑,灿烂若雨后怒放的野百合。挨着莉娅坐了下来,凝视着水面,“诺曼大公是怎样一个人呢?”水影中的双眸飘忽若跳跃的火焰。
莉娅顽皮的揪下一棵小草,拨弄着它的枝芽“管他呢,求人不如求己,是我们要复国而不是他,希望还是不要放在他身上,免得到时候...恩...”海伦杏眼圆睁,惊讶的看着莉娅,仿佛第一次认识她“恩什么?”
“嘻嘻,免得到时候偷鸡不成还要蚀把米哟”“哟你个人小鬼大。”使劲的揪了一下莉娅的小脸。莉娅气苦的抚着被揪红的地方。嘟住嘴“你把别人揪成包子脸怎么办啊?”“怎么办?”海伦勾了勾莉娅的小下巴“当一个嫁不出去的包子脸公主呗,呵呵”
“姐姐,说正经的,如果那诺曼大公敢欺负你,就让他尝尝的我的小火球”可怜的小草眷恋的看着芬芳的泥土和柔软的小手,被无情的抛出,虽然经过这一生最帅的1080度旋转,依然打横着摔入水面,等待它的是鱼儿的嘬咬。
“哈哈哈...”海伦的笑声象风铃般在林中回荡“我的小莉娅,你真让姐姐心疼,姐姐以后就靠你了哦”轻盈的身影和薄雾一起消失在林中。
莉娅凝视着水中眼巴巴看着她的小草“姐姐,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守护天使”《玫瑰为什么这样红》的克罗亚歌声飘出,带起了湖水的阵阵涟漪,呢喃的语调让小草如醉如痴。
当然还有一个如醉如痴的就是草丛中晨勃并眼冒绿光的某无良淫荡狼,命运感受到了这股熊熊烈火般的气势,缓慢而又坚定的运转起来......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国际惯例:
感谢关关,感谢狼神。完毕!(某淫荡的脚夫跳出来,大喊到:“我呢?”我什么我,自从你从沃伦的身体上被挠下来后。
这个沃伦自诩的千中无一,万里难寻的宝贝。就算挺直腰板也就橡皮泥大小,不注意看还以为是断了半截的蚯蚓,虽然自吹短小就是精干,浓缩就是精华,还跑去小报当黑心记者。
边抠着脚丫,边抹着鼻水,泡制八卦和花边,这小身板不去当袖珍摄像头真是屈才,王八看绿豆,那是对眼了,难寻啊难寻...果然名副其实。
还敢打小报告写个王者归来给沃伦这斯正名,什么宏观与微观,过去与未来,真实与虚幻,主观与客观,神话与科学,善良与邪恶等太神秘深奥东西就不和你讨论了。
很简单,一个换位思考,如果你和一个叫沃伦的做朋友,虽然不是很铁,只是酒肉朋友,利益上挂了点钩,属于荣损与共。他看上了你的情人,但勾引不成,他知道要除掉你才能有机会,于是背后下狠手,打黑枪,致你于死地。
杰迪是主角小强命,换了别人那就不一定有这么好的命。难道在天堂之上为他写王者归来?这种人你应该猛踩才对,什么是人性,什么是兽性,如何取舍,孰轻孰重,值得深思)
(还有那个某委琐无良的玄某,别躲躲闪闪,怕什么怕,你情节较轻,而且写得不错,虽然我光辉的形象被恶搞,但群众们的眼睛是雪亮的。
本来想写个《一个剑客和两保健师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还想邀请朱成碧同学友情客串一下,想了想,昨日之日,弃我去者不可留,今日之日,乱我心者别烦忧。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感谢一切辛勤工作的劳动者,祝大家节日愉快!)
我是魔狼族的一匹高阶魔兽,而且是狼族的王子。
很小的时候,我就成长为一匹健硕凶猛的狼,深蓝色的毛发有如绸缎,刀削般的耳朵,强健有力的四肢,锋利的牙齿、一双火红的眼睛,我是一匹非常英俊的狼王子。
同时,我还是一匹天才狼。
天才的表现就是卓尔不群,我经常独自一狼站在山上望风景,我常去的地方叫“高高的山岗上”。能起出这么有诗意的名字,证明我们兽族也有文化和智慧。
根据我们西部狼族世代相传的传说,“高高的山岗上”,也就是那个大土包,自古以来它的形状就没有发生过任何变化,传说大土包下边由天神封印着一只恶魔,非常可怕的恶魔。所以那里原本是我族的禁地,可是千百年下来,肯把传说当回事的兽就不多了。
于是,我常常一个狼跑到大土包上,脚下踩着恶魔的头,仰望天上一轮明月,报以两声长啸,来表现我的与众不同。
曾经,有一个人类画师经过,画下了我孤独地望着月的情景,并且起了个很有诗意的名字,叫“苍狼啸月”,并在人类世界流传开来。
很多年后,人类都误解我们狼喜欢在月圆之夜登上悬崖望着月亮嚎叫,其实那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事实真相是,只有我一个狼这么干过,而且纯粹是一个脸上长满青春痘的少年狼为了表现自已的与众不同而骚包罢了。
另外,我严重怀疑那个画家是个色盲,因为我的毛发是蓝色的,他却起名叫“苍狼啸月”,尽管艺术允许夸张,但这令我非常不爽。幸好他死的比较早,否则我会因此追究他在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后又侵犯我的名誉权。
我的狼生是从一个月圆之夜开始改变的,从那一夜开始,我的狼生变成了人生。
当时,我正站在“高高的山岗上”骚包,哦不,是“蓝狼啸月”。我正无病呻吟的干嚎着,忽然,天上一颗星星变的越来越亮,越来越亮。
我定睛望去,从此我有了智慧,人类的智慧。
因为那颗星星砸中我了,那并不是物质构成的星辰,而是一个天外飞魂,这个倒霉的家伙来自异界。当然,这是我有了他的部分阅历和知识,并且充分了解了这个世界之后得出的结论。因为他的许多遭遇,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当时还不可能发生。
我吸收的信息是,这个倒霉的家伙来自异界的一颗蓝色星球。你看,又是蓝色,说不定这就是他砸中我脑袋的缘份之所在。
这个倒霉蛋在那个世界买卖过一种叫做股票的东西,据他的记忆告诉我,他是个散户,而我的智慧告诉我,散户和倒霉蛋好象是近亲。
这个散户被一个叫做庄的恶魔折磨的欲仙欲死,于是他就爬到楼顶上,先来了一个天外飞仙,然后就死掉了。可能是因为他怨气冲天的缘故,所以一丝灵识不泯,不远万里飞到“高高的山岗上”,和正在嚎丧的我来了个最亲密接触。
当然,几年之后,当我以人类之躯再次来到这个地方并且深入地下时,我才知道山下真的封印着一个上古魔神。就是这个可怜的家伙,他为了脱困,积攒了数千年的神力,从异界勾引了一个灵魂过来,想要施展“金蝉脱壳”之计,不料却不小心砸中了正在山顶唱歌的我。
拥有智慧,对一匹魔狼来说,是幸亦或不幸呢?这事很难说。
比如现在,我们正和双角褐牛大决战,上万匹蓝狼将一千多头身躯高大的双角褐牛紧紧包围在中间,两个族群的厮杀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牛吼、狼嗥、大地震颤声交杂在一起,汇聚成了一股奇异的声浪。
在我的立足处,有一匹奄奄一息的战友,它的一条腿被牛蹄踩断了,狼腹被锋利如刀的牛角豁开,内脏流了一地。
我的前边,不断有战友被力大无穷的双角褐牛挑飞起来,也有体力渐逊的双角褐牛在厮杀中落了单,立即被十几个哥们把它撕成碎片。
但我并没有上前搏斗,我们蓝狼一族并非人人具备魔法能力的,所以拥有魔法能力的蓝狼战斗力要高的多,我本来可以在战斗中起到很大的作用的。
可是当时我正在生闷气,一个正在发脾气的少年狼当然是不可理喻的。
因为我很痛恨这种大规模伤亡的阵地战,双角褐牛围成了一个圆,攻守兼备,而我们是围成一个更大的圆,大圆打小圆。双角褐牛的力气不是我们能够对付的,因为它们力大如牛。
最糟糕的是,双角褐牛具有很高的魔抗,我们魔狼擅长的电系魔力,对于皮糙肉厚的它们,大多数时候只能麻痹或者迟缓被击中者的攻击,而不能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同时,双角褐牛中也有数十头具有土系魔法本能,伴随着低亢浑厚的牛吼,他们可以驭使土元素协助作战。
所以我们狼群在付出巨大牺牲后,每每将要对一头褐牛形成围歼之势时,围成一个圆的牛群便齐齐向外扩张,进行支援作战,尽量将伙伴抢救回去,在这样的战斗中,我们徒劳的伤亡实在是太大了。
我很想命令所有的狼停止这种愚蠢的进攻,然后组织他们集中尖刀力量对牛群进行分割穿插,倚仗数量优势再进行一面倒的大屠杀,可是这些蠢货习惯了打群架,而狼王子不是狼王,它们尊敬我,可是并不听我的命令。
我正生着闷气,对面的褐牛群中有一头聪明的魔牛发现了我的所在,并且认识到我的身份比较重要,因为狼族是一个上下有序的社会,尽管是在战斗中,那些低阶魔狼照样不敢贴进我方圆一丈之内,地下那头垂死的魔狼例外。
这样一来,我就成了一个活靶子,等于在告诉敌年,来吧来吧,我是地位很高的一头魔狼。那头高大健壮的双角褐牛显然是想干掉我,猛挫我军锐气,它猛地发出一声震天阶地狂吼,撒开四蹄便向我猛冲过来。
这个时候,我还在撅着嘴生闷气。一个任性的、从小被娇惯坏的、会望月骚包的狼王子,有点小脾气是很正常的,但是这是在战场上,那就是生死攸关的事了。
周围的魔狼知道我这位小少爷脾气不好,不过更知道我的战斗力其实不比我的父亲狼王差了多少,所以当那头双角褐牛冲过来时,他们没有扑上去,反而让开了一块地方,期待着我能够给予对方凶狠的教训,等到他们发现我呆呆地站在那儿,完全没有反应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救援了。
说到我的战斗力,其实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因为我的年纪还很小,平时也不怎么用心练功,大多数时间都用来在望月中臭美了,不应该有这么强的战斗力的,但我就是这么强,这总不会是月亮惹的祸吧?这件事从侧面再一次证明了我是个天才。
当我正在心里痛骂着愚蠢的狼族伙伴时,那头牛低下了它的头,锋利的一米半长的牛角对准了我的脑门,尥开蹶子俯冲过来。
就在这时,“呜~~嗷~~~”一声凄厉至极的狼嗥,尖锐的音波掀起巨大的声浪,远处的树冠都随之起伏,每一匹魔狼或者双角褐牛,包括我,浑身的毛发都无风自动,簌簌发抖。
紧接着,一道手臂粗细、狰狞暴烈的黑紫色闪电凭空出现在空中,象鞭子一样狠狠地抽在那头四蹄如雷的双角褐牛身上,一下子把如此庞大的一头巨牛电的掀飞起来,铿铿隆隆的砸在地上,象狂风中的一顶破草帽,扑扑愣愣的卷出好远。
当那头双角褐牛终于停止了翻滚,猛地一跃从地上站立起来时,他四蹄踏地,就静了那么一刹,然后便轰然一声仆倒在地。
它的脊柱被击断了,身躯上被电出一道长长的焦痕,焦痕处冒着烟气,同时一股股的鲜血和着它的肠腑象被什么东西挤压着似的喷出了身体。它的四肢一阵抽搐,然后便寂然无息,死了。
一道闪电锁链,能把一头魔抗能力极强、身躯如此健硕的双角巨牛活活打死的,当然就是我这个天才狼王子的老爹,西部狼族之王萨克尔。
它迈着威严的步伐从狼群里走了出来,有人敢当着它的面袭击它的天才儿子,这是对他权威的绝对挑战,这可不是一件该容忍的事,要知道老爹辛勤灌溉了半辈子,可是只有我这么一个活下来的儿子,所以他有点护犊子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这时,我已经清醒过来,并且注意到它受了伤。很严重的伤,他的下腹淌着血,一条腿被豁开了道长长的口子,肌肉可怖地向外翻卷着。
我正要奔过去,双角褐牛群里发出一阵骚动,随即一头身躯最强壮的巨牛越群而出,一声震耳欲耷的牛嗥,老爹立即调转身躯,呲起锋利的獠牙,向那头双角褐牛发出示威的咆哮。
我很想冲上去帮忙,但是伟大的狼王萨克尔拒绝了,它用威胁的低吼命令我滚开,因为牛族的头领在向他挑战,作为老大,打群架是可耻的,它要单独应对敌人的挑战。我只能站住,再次生起闷气来。
我的前边,一狼一牛久久对峙着,突然,狼王仰天一声长啸,头顶的一片云犹如大海中的漩涡,剧烈地翻卷起来,并且很快变成了铅黑色,一道粗大的紫色电光凌空劈下。
对面的双角褐牛大吼一声,双足重重地踏在大地上,一股强烈的飓风骤然出现,随着他前跃的身躯,闪电劈空了,而在他的周围,大地剧烈的摇晃起来,泥土翻滚,杂草、泥土、石块统统被飓风卷起,向我的狼王老爹猛袭过来。
飓风闪电的剧烈磨擦,形成了狂暴的气浪,老爹象一道闪电似的猛扑过来,伴随着它的身影是一道接一道凌厉劈下的闪电,它敏捷的身影纵跃如飞,不断闪开地上随时出现的陷阱、地刺,缩短着与双角巨牛的距离。
一声牛吼,双角巨牛放弃魔攻,改用它占有绝对优势的物理攻击了。它向前一扑,两只锋利的尖角犹如两柄战刀,在空中划出两道银亮的光线。
堪堪扑到它面前的老爹猛地向旁一闪,张嘴吐出一道乳白色的喷息。乳白色的冻气重重击在双角褐牛的右侧牛角上,与此同时,牛头一摆,左角从老爹腹下猛地划过,蓝血喷溅,他的身上又添了一道可怕的伤口。
老爹跌落在地,连着向前扑出三次才站稳了身子。这时双角褐牛被冻气击中的淡黄色牛角已变得雪白,一道肉眼可见的冰霜迅速向下蔓延开去,将他被狼爪抓破的右眼冻成了冰砣。
那只坚硬无比的牛角随即出现恐怖的皲裂,然后就象冰的碎片,一片片散落在地,巨牛发出一声痛澈天地的巨吼,那只完全冻结的眼球破裂了,从他的右眼眶中先是喷出淡蓝色的气体,那是封存于他体力的冻气,冻气夹杂着眼球的碎块,随即鲜血标射。
受此重创,双角巨牛发狂似的吼叫起来,他人立而起,双足在地上重重一踏,“嗵”地一声,大地震颤,随即又是猛地跃起,踏足、怒吼,就象一串战鼓声起,近处的双角褐牛和蓝狼都被弹射到了十余米高的空中。
巨痛之下爆发的力量是惊人的,如果是我,我会马上转身逃开,它的伤比我重,这股爆发力一过去,它绝不是我的对手,可是老爹偏要谨守一位狼王的尊严,坚决不退。
它也被剧震掀飞在空中,双角巨牛向他抛落的身躯猛冲过去,老爹翻滚着摔落,又喷吐出一道冻气,在它面前,大地猛地错开,一道三米宽的土墙凭地而起,挡住了它的冻气,随即轰地一声,巨牛撞开了土墙,狂暴地向它扑来。
冻气喷在土墙上,土墙变成冻土,冻土块在巨牛的撞击下象炮弹似的四下迸炸开来,同时,里边还探出一只锋利的牛角,那是巨牛仅存的一只牛角,弯弯的战刀似的牛角足足近两米长......
我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但是我听到自已的喉咙里发出一声悲怆绝望的嚎叫。
那头缺了一只角、右眼被血糊住的巨牛昂然而立,他的头高高的扬着,独角上穿着老爹的身体,锋利的牛角在老爹的脊背上露出长长的一截,它的身体正在不断地抽搐,那该是多么的痛疼,一时间,我的心也在抽搐。
老爹渐渐焕散的目光最后瞧了一眼他骄纵任性的儿子一眼,发出一声轻微的呻吟,慢慢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无数匹狼屈下了前肢,呜咽着以绝对的臣服姿态哀告狼王的逝去。但我没有时间悲伤,我的大脑象是被自已的闪电锁链给击中了,脑浆都在海水般在翻滚,我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然后象一只离弦的箭,飞身扑向那头得意洋洋的双角巨牛。
百余米的距离刹那便至,那头双角褐牛首领正骄傲地昂着头接受同伴的欢呼,乍见这种场面,不禁瞪大了一只牛眼。
我明白它为什么惊诧,因为这不符合魔兽的规矩,它是王对王的正面决战,它胜了,我族就只有在选出新的狼王,并且在下一次战斗开始时,才有资格向它提出挑战,我现在的行为形同偷袭,我坏了行规。
做为前辈,双角褐牛族的首领觉得有必要教训教训我这匹不懂规矩的魔狼,它仓促甩掉角上的尸首,一声大吼中,无数只石矛就象雨后春笋般从地里钻了出来。
我没有象其他的蓝狼那样本能地闪避,我的肚腹是无法抵挡这些土元素形成的笋状石矛,但是我的利爪甚至能够抓碎岩石。这些土元素凝聚成的魔法石笋绝不会比真正的岩石更坚硬。
我四足探出,锋利的狼爪抵住一枝枝不断闪现的笋状石矛,借力使力在一支支笋尖上跳跃着,飞快地逼近巨牛。又是一声牛嗥,我的前方凭空出现一堵土墙,站在笋尖上的我借力一跃,跳过土墙的同时,一道手指粗的闪电便劈向牛首。
双角褐牛闪头避过,很好,让出了它庞大的牛身了,这才是我真正要攻击的地方,一道更加狰狞,有如小臂粗的黑紫色闪电便象毒蛇一般射向牛脊,那里有一道被老爹抓裂的伤口,双角褐牛再如何铜筋铁骨,魔法抗力再高,也不可能把绽开肌肤的部分也保护到。
一声凄厉的惨叫,双角褐牛沉重地跌在地上,它愤怒地一跃而起,猛地向我踏来,它的长处在于力大无穷、皮坚肉厚,但我的特长是身体敏捷如电,而且具有坚牙利爪。我不和它硬拼,我缠斗。
牛脾气相当不好,当褐牛的眸子变的比我还红,已经成了疯牛的时候,我想也不想,转身便逃。褐牛首领已经没有大脑思考了,它还没见过未败先逃的蓝狼,它大吼一声,愤怒地跟在了我的身后。
褐牛头领渐渐远离了牛群,忽然,我纵身一跃截住了他的退路,然后仰天长啸,命令狼群集体攻击。魔狼们都愣住,这是违反魔兽决斗规则的,这是违反......
但是狼王逝去,我便是当今的王者。服从,是低阶魔狼生而具之的一种本能。更何况,我的动作是那么怪异,我不但用狼语嚎叫着叫它们统统给我冲上去,激动之中我还用后腿站起来,伸出一只前爪哆嗦着指着我的敌人,光是这一手,就把它们吓坏了。
我并不知道自已狂怒之下变成了这副德性,很显然,这是我融合了那个叫散户的人的记忆产生的效果。所以别的魔兽愤怒之下狂化,而我则是愤怒之下狂人了。
当褐牛群惊见变化赶来援救时,那只牛头领左支右绌,已经招架不住了,我窥了个空隙,闪电般地跃过去,用锋利的獠牙咬断了的喉管。甘甜的血液,流进我的胸膛,抚慰着我受伤的心。
“老爹,我向你发誓,儿子再也不任性了......”
那一刻,我热泪长流!
我成了王了,我成王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彻底整顿我族的军事作风。事实上,这也是我族头领唯一的一件差事,反正我们不事生产。
“你们学什么不好?有了点智慧学黑社会单挑?没出息!这都谁教你们的?”我大声咆哮,很奇怪,黑社会这词儿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反正就从嘴里蹦哒出来了,我估计是受了那个“天外飞仙”的影响。
隔着一丈多远,十余条体形硕大的蓝狼恭顺地低着头,夹着尾巴听着我的训话,哪怕听不懂,他们也决不会追问,在狼的人生准则里,老大就是对的。
不远处,首领丧命后斗志全无的双角褐牛群正被群狼疯狂地攻击着,败局已不可避免。
“狼群战术,是狼最原始、最犀利的进攻武器,搞什么决斗?狼,应该是智勇双全的化身!做为狼,不需要个人英雄主义,狼要有最强的团队精神,作战有勇有谋,而且从不放弃......”。
“王,您受了伤,需要马上得到治疗”,一头被我喷了一脸唾沫的高阶魔狼低声下气地向我禀报。
我这才从战斗的亢奋中清醒过来,注意到自已的胯部被巨牛踢裂了一道创口。
狼群闪开了,在狼群中央,蹲伏着几十匹毛色纯白的狼,一头白狼一瘸一拐地跑来。
它不是伤了肢体,而是天生前肢极短,跑起来向前踉跄,就象马上要跌倒似的,因为它并不是狼,事实上是一头狈。
草原魔狈是魔狼的一个异种,它们没有锋利的獠牙和利爪,体形瘦弱纤细,奔跑的速度连一头猪都比不上,如果离开狼群,它们只能活活饿死或者成为其他野兽的食物。
但是万物存在自有他的道理,狈有一种独特的魔兽天赋本能,它们的战斗力虽然几乎是零,但是却精通治疗魔法,于是我们对狈提供保护和食物,而狈则充当我们的保健医生。
据说它们的智商普遍高于狼,因此还常常充当狼王的军师,不过大多数时候根本不被采纳,因为骄傲自负的狼只相信武力,没有谁相信无能的魔狈比勇猛的狼更具有智慧。现在我当然也不承认,我认为我比所有的魔兽都有智慧。
那头毛色纯白的狈跑到我的身旁,狈脸上带着小心翼翼的笑,谄媚地道:“拜见我王!”
同时,它短小的前爪抓着地,脊背弓了起来,我惊讶地发现它的双臂开始迅速变长,同时那层白色的毛发也从前足开始迅速消失。
先是一双充满皱纹的手,完全属于人类的双手,然后是一副慈眉善目的人类脸庞,颌下还有一部长髯。最后是整个身子,当它从地上直立起来时,已变成了一个穿着白袍的人类老者,一派仙风道骨。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知道这头狈已经成了九阶魔兽,只有这个原因,它才能幻化成人。
战斗型魔狼在魔兽历史上能够晋级九阶的几乎没有,但是只精通治疗术的狈却例外,每一个数量庞大的狼群,都有受其保护的一群魔狈,每一代魔狈都至少会有一头进阶为九级魔兽,从而可以化身为人。
但是在弱肉强食的魔兽草原上,力量才是尊荣的象征,狈的地位即便在为其提供保护的狼族中也是极其卑下的。
我平常对族群关心不够,还不知道有一头魔狈已经能变成人,当我看到它的形象时,心里忽然有一种强烈的渴望,甚至压倒了父亲刚刚惨死产生的创伤。
我想变成一个直立行走的人类!这一定是受了天外飞仙的影响,我想。
“我王,您的身躯和先王一样强健,您的智慧更是无以伦比,您杀死双角褐牛的战术,真是可圈可点”。
这位狈族的九阶魔兽一脸谄笑,点头哈腰地恭维着,那副仙风道骨的神仙模样荡然无存,可是它的相貌始终是那么清奇不凡,和它表现出的神态、说话的语气,形成一种强烈的对比。
魔兽是靠魔核发出魔力的,因此不需要吟唱,它把手按在我的伤口上,掌缘发出一缕淡淡的白光,我顿时感到伤处顿时充满了温暖的感觉。
魔狈缓缓移动着手掌,我的伤口用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着,看起来治疗这种伤对他来说很轻松,他一边治疗还一边抓住这难得的机会拼命拍着马屁。我知道魔狈一族向来如此,因为他们自出生起过的就是寄人篱下的生活,已经习惯了。
“方才怎么不用你的治疗术对狼王治疗?”我有点生气。
魔狈陪着笑说:“王,先王的伤是被双角褐牛的牛角所伤,那上面蕴含着强大的魔法破坏力,我需要很长的时间来治疗,可是当时您遇到了危险,先王不得不马上出战”。
我听了心中一阵黯然,随即我就想到了那个令我心跳的问题,我沉住气,缓缓问它:“你为什么要化成人形?”
魔狈惊慌了,急忙说:“您不喜欢吗?我王,治愈结束,我就恢复原形。我这样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治愈能力,我化作人形,只是因为在这种身体形态下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治疗魔力,这也是高阶魔兽最终都会幻化人形的原因”。
“是这样么?”我目光精亮地盯着它:“你有办法把我变成这种形体么?”
魔狈大惊小怪地叫了起来:“为什么呢?我王,瞧您现在多么英俊,蓝色的毛发,俊美的身躯,威严的王者气度,每一匹公狼都向您臣服,每一匹母狼都为您倾倒......”。
我听了汗毛直竖,不知道为什么,我以前独自一人半夜三更跑去看月亮,如此独立特行,未尝不是为了引起族中的母狼美少女们的青睐,可是现在听到它告诉我,有许多母狼对我如何倾倒,却感到一种由衷的恐惧。
我立即打断它的恭维道:“少说废话,你办得到吗?我要变成人形,而且是永久形态!”
“为什么呢?您是我们的王啊,化成人形您要如何奔跑在苍茫的草原上,您要如何同强大的魔兽们战斗?要知道在您自动晋阶为顶级魔兽前,固化人形会严重限制您的能力啊?”这该死的继续喋喋不休。
“我只问你,能,还是不能?”我怒了,我是强大的魔兽,是西方狼族的现任狼王,一怒之下,王霸之气散发的昏天黑地,当场震的魔狈双膝一软,纳头便拜,很是惊恐地道:“除非靠您自身进化才行,卑下没有这么强大的能力”。
“我要如何才能进化?”我紧紧咬住这个问题不放。
“战斗!”魔狈还没回答,后边一头战狼统领蹭地一下跳了过来,神情激昂地挥舞着爪子:“无尽的战斗!您只有在战斗中,才能不断增加自身的实力,变成魔兽草原最伟大的君王”
魔狈的回答如出一辄,我怀疑是这伙蠢蛋事先商量好的,不过事实上我根本没给他们串供的机会,在得不到第二个答案后,我泄气了,我不得不按照他们的说法,带领我的狼族大军南征北战,东挡西杀,开始了无穷无尽的战斗之路。
我的名声在魔兽草原上声名鹊起,不知有多少魔兽听到我的名字就浑身发抖,包括那些凶猛的蝎狮、剑齿虎和森林魔熊,它们个体武力非常强大,比我还大,但是他们族群的生育力太弱了,现在碰上一个从来不接受挑战的不要脸的狼王,他们除了拱手称臣,别无选择。
然而,随着我的势力越来越大,我觉的这种生活越来越乏味了。我的地盘大到我自已都记不住,我的势力甚至延伸到了我们的远亲,兽人族的势力范围。
有一天,我们打败了一个狐族部落,当我看到一个长发飘飘、红尾摇摇、娉婷若仙、曲线玲珑的狐族少女时,我的青春期荷尔蒙终于象火山岩浆一般不可抑制地喷发了。
我大发慈悲,命令正准备把那美丽的狐族少女和她的亲人撕碎当成晚餐的战狼们放掉她们。香是用来怜的,玉是用来品的,花是用来采的,而美少女,是用来让她疼的......,融合了异界人类的我,得出这么乱七八糟的结论。
这样动人的少女,我怎么舍得刮破她一块皮?我用最凶狠的语气威胁我的属下,谁敢碰伤了她,我就拧下谁的脑袋给我用来擦屁股,我是很讲究个人卫生的一匹狼。然后我用最温柔的声音告诉她,她可以安全地离开,不会有一头魔狼再敢伤害她。
由于我的声音温柔的象春风,实在是动静太小了,战战兢兢的狐族美少女根本没听到,最后我不得不大声说出我的心意。
我在她娇嫩的手臂上印下了一个魔法符号,那是我的专有标志。我告诉她可以放心地离开,包括那些欺软怕硬的兽人以后都不敢动她,因为罩着她的是我,魔狼之狼,一个无耻的打群架老大。
她感激涕零地走掉了,那楚楚动人的表情,一对尖尖的带着细茸毛的耳表,让我的心弦一阵颤抖。她走了,也带走了我的一颗狼心,我想我是恋爱了,这是我的初恋,弥足珍贵的狼王的初恋。
但我甚至不敢靠近她,她是那么美丽,而我却是一头四足着地的狼。曾经,我以自已美丽的毛发和强壮的身躯为荣,以我尊贵纯正的血统为荣,可是现在这却变成了我自卑的因素,我不敢向这仙子般的少女倾诉我的爱。
“嗷~~嗷~~呜嗷~~~,”我呲着锋利的獠牙凄凉的仰天长啸,结果是促使那狐族少女和她的父母跑的更快了。
哦!我是多么想和那可爱的狐族少女一样的进化,最终双腿直立着挺胸腆肚的行走啊,然而现在我只能鹰视狼顾地四足而行,我只能深情地看着她走开,不然怎么办呢?难道我能把我锋利的爪子摁在她粉嫩嫩的小屁股上强迫她和我交配?”
错错错,怎么能用这么无耻的语言,我应该说和她......嗯嗯,甜蜜地享受鱼水之欢。对,虽说意思相同,可人类创造的这词儿确实虚伪,不不不,是确实优美,把赤裸裸的欲望包装的神圣无比,于是放纵自已的欲望也成了为了一个伟大的目标。
天呐,这样一想,我更想做人了。
我的军师,从来不被我采纳任何意见的那头魔狈哈库拉马嗒嗒,非常诡秘地跑到我的面前:“我的王,你是那么仁慈,您是那么伟大,居然放过了她们一家。卑下打听了她的名字,您想知道吗?”
我的心不争气地跳了起来,却故意若无其事地扭过头,用舌头舔着自已的爪子,不经意地问道:“哦?我方才没有问,她叫什么?”
“她叫洛丽塔,我王”。
“洛丽塔......”,我望着火红的夕阳下那渐渐远去的姑娘,火红的眸子里放出火红的柔光。
“我王,您......您喜欢那狐族少女,是么?”
“胡说”,我昂起头冷笑起来:“尽胡扯,我哪只眼睛看上她了?”
“啊,我王,您的左眼一直盯着她充满活力、轻轻扭动的小屁股呢。”
“什么?有这种事么,那我的右眼在干吗?”
“当然也是!”
“去你妈的!”我一爪子把它揪起来,丢了出去。
本来我用的力道能让这头魔狈滚出三圈去,不过了彰显我的神威,哈库拉马嗒嗒自已又加了四圈,滚的非常远,结果当他回来时,带回一股恶臭,因为它沾上了一砣屎。
在我勒令他滚进池塘洗澡的时候,(这里插一句,受到那个玩股票的散户影响,我现在非常讲究卫生,族群里不管是谁方便的时候都得离开住宿的地方,方便之后得用土埋上,不许把巢穴弄的臭气熏天,随地大小便我就不准吃饭)。
哈库拉马嗒嗒在池塘里洗澡的时候,它从身上揪住一个吸血的织虫丢进嘴里嚼着,一边不放过任何机会地继续拍马屁:“我王,春心动了可不是丢人的事,您那么年轻健壮,您需要诞下属于您的强大血脉,延续我族的存在。
准确地说,你需要一群配偶,这是多么神圣的事呀!我王,您实在不需要感到羞涩。我和族中的统领们早就盼望着这一天了,啊!我王,可是一个瘦弱的狐女,哪有我族的少女漂亮?”
随着魔狈慷慨激昂的演说,我族第一统领魔狼低吼一声,几只最符合狼族标准的‘美狼’羞涩地走到我的身边,温驯地俯下了身,准备接受我的宠幸了。
其实按照人类的审美观来说,她们也是很漂亮的,匀称的身段,柔滑的毛发,尖尖的耳朵,当然,这种衡量压根没有把她们当成美女来看。
我注意到,其中有一匹母狼姿色稍差,腰也嫌粗了些,根本不够资格做我的宠妃,不过......它有点眼熟,我仔细看了看,认出它就是我族第一统领的亲妹妹,假公济私的第一统领。
真是腐败啊!我想也不想,立即大义凛然地拒绝:“不!我不需要!”这是真心话,曾几何时,我看着它们优美的身段,过度发达的舌腺会情不自禁地流下哈喇子,然而现在我毫无心动的感觉。
“为什么呢?”哈库拉马嗒嗒很委屈地问,这时它刚从水里爬出来,一身毛湿鹿鹿的贴在身上,老家伙还扭扭捏捏扮小姑娘,真叫人恶心。
我一爪子把它再次扫进池塘,恶狠狠地道:“我也想知道,为什么呢?我受够这种日子了,我根本不快乐,在草原上我找不到成人的办法,我要离开这里,去人类世界碰碰运气”。
“为什么呢?为什么一定要做人呢?”我的魔狈军师和我忠心耿耿的四大统领都惊惶地围上来,伤心地看着我:“我王,不要去,那很危险。人类社会强大的武士和魔法师,不是您单枪匹马能够对付的,这太冒险了”。
“我知道,我知道”,看到大家这么动情,我心里也不禁有点感动:“我会沿着中央山脉人迹罕至的地方走,一路下去,向沿途的魔兽打听些消息。我必须得离开,我在这里找不到自已人生的位置了......”。
“不懂是吧?不懂就算了,我就算解释给你们听,你们也还是不懂,起码我原本很喜欢它们的”,我用爪子指指那些期待着被我宠幸的美少女狼,苦恼地说:“可是我现在看见它们,一点欲望都没有”。
漂亮的母狼美少女们一听,齐齐耷拉下耳朵,垂下了它们的头,做出芳心欲碎的表情。但我不相信还没和我交配,它们就对我有了这么深的感情。
它们是狼族美少女,我接受的记忆中,那个叫散户的人曾经读过一个叫古龙的大能写的书,那里边说,越是美丽的女人越会骗人。嗯,还有个叫金庸的大能也是这么说的,这一定是他们的切身体会,间接知识的掌握很重要,我相信这些异界人类智者的见解,所以我不屑一顾。
“我是一定要走的,我走之后,哈库拉马嗒嗒,族中大事由你和四大统领联合决定,有什么行动时你们五个多多商议。我玩腻了人类社会时就会回来的。”
我吩咐完了,决绝的、义无反顾地踏上了我的成人之路。所走的方向,恰好是生得一汪祸水似的洛丽塔走掉的方向。
四大统领着高阶魔狼送了又送,直到一处森林边缘才停住脚步,每个深情地望着我的魔狼都流下了伤心的哈喇子,这令我非常的狼心不安,跑出去几里地后,我实在放心不下,于是又一路狂奔回来。
到了林子边上,我才发现它们还没走,它们一个个又蹦又跳,就跟抽筋似的。有一头狼一条腿蹬在树干上,一边象土狗似的摇着屁股撒尿,一边笑的象只老母鸡似的道:“我王走了,这太好了,以后再也不用半夜起来跑很远的路去方便了,而且还得先挖坑。”
另一头健硕的魔狼撒着欢儿地喊叫着,它是我的侍卫长:“耶!这下睡觉总算睡安稳了,我王老嫌我睡觉呼噜打的震天响,害的我都不敢好好休息”。
每头狼都因为它们各自的理由雀跃不已,每个狼都开心的不得了,看到它们开心的样子,我觉的我选择离开还真是对了,这个发现......真他妈的!
这一次,我真的走了。我还没变成人,但我坚信自已一定能够变成人,我已经给自已取好了一个人类名字,就象人类给他们即将诞生的婴儿慎重地取一个吉祥的名字。
我的名字叫杰迪.
杰迪.萨克尔。
曾经我族没有姓,但是今日至我始,我们有姓了。萨克尔,我永远的怀念。
“我是一匹修行十年的狼
十年修行十年孤独
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
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
我是一只等待十年的狼
十年等待十年孤独
滚滚红尘里谁又种下了爱的蛊
茫茫人海中谁又喝下了爱的毒
我爱你时你正一贫如洗孤苦无助
离开你时你正迎着夕阳走向远途
能不能让我和我共舞,
你是我不久前放生的红狐
嗷~~嗷~~嗷呜~~~”
我唱着莫名其妙的歌,从我遇到天外飞仙那一天起,我就会唱歌了,自已作曲,自已作词,我甚至能唱全七个音阶,全部都是重低音。
旅行是很愉快的,事实证明天才就是不打群架也是一条好汉,一路上我结识了许多杰出的魔兽,并和他们结下深厚的友谊,魔兽游侠杰迪.萨克尔的名声传遍魔兽世界,但我始终没有找到成人的路。
直到有一天,我的一个把兄弟,一头人面蛛身的魔兽告诉我,在世界的最东方,在海洋的最南端,有一个叫做诺曼的人类国度,那里有一个达吉神教,该教的女神能够实现别人的任何理想,于是我一路向东南而来。
有一天早上,我从草丛里爬起来,当时我正在晨勃,我挺着自已的擎天一柱,正想找个地方方便一下,然后找点食物糊口,忽然听到一阵优美的歌声。我不得不承认,那人的歌声比我七音跑了五音半的歌声要强上百倍。
于是我放轻了脚步悄然向那歌声走去,就此遇到了和我一生纠缠不清的一些人类。半精灵炽焰、公主海伦、小公主莉娅,当然不都是女人,还有男人,不过这些人可以放在等等等等一类人里。因为在魔兽游侠杰迪.萨克尔多姿多采的生命里,只有女人才能增添更丰富的色彩。
命运之神做为命运的作者,想必也不喜欢他钟爱的男主角身边围着一群臭男人吧。
我是被一阵歌声吸引来的,那歌声是如此优美,晨雾缈缈,歌声更是缈缈。
“唇瓣,六月梅熟玫瑰,红,玫瑰,红肤淡,云清月素轻轻,她的脚步蓝眸,海天之合溪水,流,溪水,流心儿,静静夜火轻轻,她的脚步......”。
她的歌声如同天籁,清新空灵。然后我就看到了她的模样,她坐在草地上,丰盈挺翘的臀下垫着一片蒲扇大的叶子,她双手抱膝,下巴抵在膝盖上,就用那么动人的姿势,唱的非常动听的歌。
旁边有人刚起床,还有人在煮东西,瞧他们狼狈的样子,想来这绝不是一趟很悠闲的旅行。
“耐心等待虽然天涯徜徉英雄,终会还乡走遍无人之境英雄,终会还乡走遍无人之境英雄,终会还乡......”。余音袅袅,优美空灵,我被打动了,我决定放弃拿她们当早餐的想法,只为了那美丽的少女,和她动听的歌声。
她们似乎要举行一个什么仪式,我看到那少女站起身,拍了拍她结实可爱的臀部,其实她的屁股上很干净,至少以我的卫生标准,看到她那件有点肮脏的浅蓝色裙子时,是这么以为的。
这少女有一头金黄色的秀发,细瓷般白晰光润的肌肤,娇美动人的脸上有一双珐琅般的水蓝色眼睛,幽深迷人,就象无际的海洋。
她的双眸温柔、纯净、充满了活力,一袭浅蓝色带着简单珍珠和水纹图案的合体长袍恰到好处地显出她优美动人的身段。
她的身旁又走来两个人,男的高大健美,一头金色波浪状长发,英俊的脸庞上有一双迷人的眼睛,他懒洋洋地站在那儿,还无聊地打了个哈欠。
另一位女子同样是一头金发,海蓝色眼睛,这个女人和那少女有七分神似,但是举手投足间那种成熟女人的魅力却不是青苹果般的少女所能比拟的。
她身穿一件嫩黄色绣着金绦的长袍,柔软的长袍呈显出令人销魂的曲线。精巧细致的五官上方靠近前额的地方束着一顶镶嵌着红宝石的金冕。
我一看就喜欢上她了,过度发达的舌腺立即分泌出哈喇子,我左看看、右看看,最后决定两个姑娘我都喜欢,免的叫我为难。
不久之后,我从他们的对话中知道了他们的身份。人类的语言我是和一个吸血蝙蝠妖学的,它也是我东行路上结识的一个很强大的魔兽,它的外形同人类相似,只要不展开它那对布满摺皱的黑漆漆的翅膀,没有人知道它是一头蝙蝠妖。
它在人类社会生活过,只是后来不小心喝了人类酿制的一种叫做酒的饮料,于是发起酒疯来,被人发现了它的秘密,它几乎被光明圣教的神职人员活捉,并且绑在受刑柱上烧死,最后它总算逃了出来,这个余悸未息的哥们从此再不敢踏进人类社会一步。
每次它喝醉了,就愤愤不平地对我说:“我只不过一个月才吸一个人的血,而那些贵族们天天在喝人血,结果我是妖孽,而他们是贵族,这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创世之神偏爱人类”。我每次听到,都更坚定了做人的决心,当然,必须是做喝人血的人上人,而不是被人喝的。
我听到那个清纯动人,一如翠绿的树叶上的朝露一般空灵的美少女叫莉娅,是克罗亚王国的小公主。那个体态曼妙,浑身散发着吸引异性气息的大美女是她的姐姐,她叫海伦。
旁边那个金发青年是海伦的弟弟,莉娅的哥哥,他和我的身份是一样的,都是王子。不同的是,我出现在这儿是主动的自我放逐,而他则是被人赶出来的。他的王国被一个布坦尼的公国给灭掉了,连国王都被人杀了。
幸运的是,他们逃了出来,还带着一个魁梧的骑士和看起来象是一头河马的管家。他们正在火线授勋,给保护他们逃出来,忠心耿耿的那个魁梧骑士艾格授勋,提拔他为骑士。我明白这是一种笼络人的手段,我也常干。
我的吸血蝙蝠哥们对人类社会很了解,它告诉过我,授予骑士封号是一件很隆重的事。要成为一个骑士所经历的艰难是难以想像的,一般他们从七岁起就在贵族家干杂活,学习骑士礼节和文化知识。
十四岁时,从侍童晋阶为扈从,学习兵器和甲胄的维护,尤其是“骑士七技”:骑马、游泳、投枪、剑术、狩猎、吟诗、弈棋。
然后做三年见习骑士,直至艺成授勋。不过由于授予骑士称号要花一大笔钱来操办仪式,很多见习骑士只能一辈子做见习骑士,距离最后一步只有一步之遥,却永远也迈不过去。
这个火线授勋的家伙不知道达没达到骑士标准,事急从权,那都很难说的。莉娅小公主步履轻盈、姿态优雅地向他走去。
那个艾格站的笔直,向她行了个优雅的骑士礼,他的眼神里有一种和我一样的味道,那东西叫痴迷。
“这家伙似乎很喜欢莉娅公主”,我冷眼旁观,暗下判断。
“艾格,你是王国忠诚的骑士,是你保护着我们一直逃到这里,你不止是一个精通剑技的勇士,而且足以承担一个骑士的荣耀,你愿意做我的守护骑士吗?”
“我愿意!”艾格整了整衣袍,紧张而兴奋地摘下头盔,露出一头栗黑色的短发来。
莉娅公主从河马管家手中接过一把十字柄的连鞘长剑,走到艾格面前。
艾格单膝跪倒在莉娅公主的面前,仰起脸,神情兴奋而庄重。
莉娅公主拔出那柄锋利无比的长剑,稚嫩的脸上也露出庄重神圣的表情,将森寒的剑锋搭在艾格的肩头,在他的肩甲上重重一拍,高声宣布:“我,克罗亚王国莉娅公主,现在宣布,艾格已经具备了骑士七技,从今日起他将成为一名光荣的骑士。”
“艾格,你要瑾记骑士的八项美德。谦恭,正直,怜悯,英勇,公正,牺牲,荣誉,灵魂!一生谨守,永不背弃。持我给你的剑,当它挂在你的暮碑上时,它应该是雪亮的,没有一丝污点”。
艾格戴起头盔,双手接过长剑,庄严说道:“我发誓,善待弱者;对抗强暴;抗击一切错误;效忠莉娅殿下,追随并为她战斗,直至归于尘土!”
仪式的确庄重,我觉得比我就任王位时还要庄重,那一刻连我都有些感动了。我想试着再接近一些,但这引起了一个半精灵的警觉,我不得不退开。
她穿着一身男人衣裳,从他们之间的对话看,那些人真的以为她是男人。精灵、半精灵都是很美丽的人种,无论男女,都十分俏美,所以瞒过他们并不难。但她瞒不过我,雌性的味道,我一嗅就嗅的出来。
她不是克罗亚王国的人,而是在这林中和他们偶遇的,并且愿意帮助他们,把他们带离梦幻森林。
我很喜欢这三位美丽的女士,并且很想和她们做伴,可是这有相当大的难度,何况尚未成人,何以家为?我是一匹天才狼,一个抛弃了王位寻找自已的人生定位的有志青年狼,我怎么能陶醉在温柔乡里,消磨了自已的壮志?
我叹息一声,决定离开了,但是这个时候我听到一句改变我一生的话,是那个叫炽焰.崔塞特的半精灵说的,她说:“我们吃过早餐就启程吧,神秘的达吉神殿应该不远了。等我找到那里,完成我的心愿,我就送你们去巴蒂斯特城”。
这一句话留住了我,使我远远的跟在他们身后,因为我要找的就是达吉神殿。
总之,我丰富多采的人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的,这一天后来被定为狼族的圣诞日。我的故事也就从这一天开始,以下就是由狼族吟游诗人观鱼.李为我撰写的传奇故事:狼神杰迪.萨克尔的传说......
杰迪.萨克尔悄然跟在半精灵炽焰他们的身后,他们在一处山谷里安顿了下来。
梦幻森林没有大型魔兽,但是地型非常复杂,有表面看来象是茵茵绿草的沼泽浮萍,也有深陷百丈的陷谷地坑。山谷里的河水来自活火山口,具有强烈的腐蚀型,除了红顶火烈鸟,根本没有什么生物能够下水。
半精灵炽焰安顿好了他们,便背起她的绿色战弓,独自寻找她的目标。
她的父亲是一个森林精灵,他爱上了一个人类女子。这女人生下炽焰不久,就患上了严重的疾病,她的丈夫带着她到处求医问药,却始终不能让她痊愈。最后,他听到了有关达吉女神的传说,便和矮人好友伊贝克来到了梦幻森林。
最后,只有矮人伊贝克回到了铁炉堡,并且把炽焰当成他的亲生女儿一般收养起来,那个森林精灵和他病重的妻子从此下落不明。
炽焰长大后,偶然听到养父和妻子说起她父母当年的事情,便偷偷跑出来,想寻找亲生父母的下落。在这里,她遇到了从克罗亚王国逃出来的马丁王子一行人,并且答应帮助他们。
半精灵炽焰懂得一些精灵族的魔法,而且还是一个神箭手。她随身带着一个小口袋,每走一段路,她就打开口袋,释放出许多细小的绿色飞虫,让这些飞虫为她探路,并且搜寻附近有无强大的魔兽,所以杰迪.萨克尔不得不加倍的小心,掩饰自已的行踪。
在她纤如细柳的腰间,还挂着两只小小的银水壶,纯银制作的叶子状的水壶,不过她从未用它们喝过水,这只是两个纪念品,是她的父母成亲时,矮人伊贝克为这对夫妇打造的。
据说这对银水壶有种特殊的魔法效果,不过炽焰问过她的养父,伊贝克只是微笑着叫她千万不要同时喝下两个银水壶盛过的水,却不肯告诉她那水壶倒底有何妙用。
伊贝克捋着大胡子,曾经很开心地对她笑着说:“我的焰焰宝贝,等你长大成人,并且要嫁人的时候,我会告诉你的。”于是炽焰只好带着好奇,把这对父母的遗物带在身边。
她似乎发现了什么,杰迪.萨克尔远远地跟着,看着她不断释放收回探路精灵虫,然后沿着河谷和丛林不断前行,最后她在一面山前停了下来。
山谷里的石头都是焦黑色的,这面山也不例外,黑黝黝的,具有强裂腐蚀性的河水流到这里便掉头向东。在河的对面,有一个黑漆漆的洞口,在河水热气的蒸腾中若隐若现,就象一只倒挂蝙蝠张开的血盆大口。
一个神明的神殿会建筑在这种地方?杰迪.萨克尔有些疑惑,但是他在后边远远的看着,由于离的远,更能看清整座山体的形貌,他忽然发现,这山有些古怪。那个倒挂蝙蝠似的洞口上端,有一条裂缝,直通到山顶,就象被一股巨力扯断,左右分开似的。
裂缝不大,里边的岩石犬牙交错,就算爬进去也无法通行,不过下边那个黑黝黝的洞口里是否别有天地就不好说了。以这个洞穴裂缝为中线,整面平滑的黑色山体分成了左右两面,两面山体上各有一副画像,以整座山为画布雕刻出的巨幅画像。
两幅巨大的石刻,左边那幅仔细看的话是一副狼头人身的怪异图像,他的手里举着一把巨大的权杖,权杖的顶端就是左侧岩顶一个巨大的突起,他身上由岩石的痕迹绘就一套庄严的法袍,另一只手的位置有几块叠加的巨大岩石,远远看来象是一摞书。
右边的图像是一个鹰头蛇身五爪抓地的神灵,他戴着王冠,展示着一对巨大而怪异的翅膀。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有这样两个宏大的石岩雕刻,可想而知,这里的确有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兴奋之下,杰迪悄然靠近了些,耳目灵敏的半精灵炽焰正全神贯注在石壁岩刻上,所以丝毫没有发觉。
大多数精灵信奉自然女神,半精灵炽焰也不例外,她虽然生长在铁炉堡,不过并未信奉矮人们的神灵锻造之神。岩刻上的两个神不是她信奉中的神明,不过这并不代表她对这两副图案一无所知,她认得这两副图像上的神明。
炽焰.崔塞特蹙起秀气的眉毛,疑惑地喃喃自语:“陵墓之神阿弩仳斯,阴间主神之一,他握有进出冥世通道的钥匙,是很有权威的冥界神灵,他的画像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还有这个鹰头人,双眼代表太阳和月亮,两条蛇扭曲在一体的身体代表着阴阳,五爪代表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元素,他是生命之神霍都拉斯。怎么会有人把生和死两个神祗供奉在一起?这太古怪了。”
要说起来,这两位神祗是光明圣教信奉的主神之下的神灵,而达吉女神在至高神的神殿可没有位子,如果这里真的是她的主神殿,她的信徒没有理由把两个上位神祗的雕像放在她的神殿门口。
“掌管生命与死亡的神祗并列与此,什么意思呢,这个洞穴是死生之门?”炽焰疑惑地自语。她的神色慢慢坚定下来:“无论如何,这是我在梦幻森林发现的最具古怪的地方,我一定要查个究竟!”
杰迪在后边已经迫不及待了,他眼看着那个半精灵少女走到河边又走回来,再走过去,仍走回来,只急的两眼喷火。
他不明白这少女在搞什么,恼怒之下,他火红的眸子盯着那美少女翘翘的屁股,恨不得冲上去扑倒她,把她活活吞掉,他可还饿着肚子呢,虚火上升,脾气怎么好得了?
又看了一阵,他才明白炽焰.崔塞特的用意。
这条河的河水具有强烈的腐蚀性,是不可能游泳过去,以半精灵炽焰纤细的身材,只要游到大半,可能就只剩下一副骨架了。
要她一个人上山砍伐树木再拖下来做成木筏看来有相当的难度,而且炽焰丢了几块木头下去,观察了它被腐蚀的速度,这个木筏还不能做的薄了,最重要的是,不管木筏做几层,捆木筏的绳子一定会先腐蚀掉。
杰迪.萨克尔也开始凝神想起了办法,炽焰坐在石头上望着河水发愁时,他已经想到了一个主意。他悄悄奔到河水上游,借着山石的掩护藏住自已的身子,然后对着河水喷出一股冻气。
冻气迅速把河水冻结成一大块浮冰,向下游飘去,它的构成也是那种具有腐蚀性的河水,彼此并不排斥,而要把这样大的一块冰彻底融化,只能靠温热河水的融化,在这期间足以度到河水对面了。
水面上的浮冰引起了炽焰的注意,她很惊异河水里怎么会出现浮冰,不过这里的地貌十分复杂,她也不是非常了解,倒不致怀疑有人捣鬼。
眼看着那块浮冰就这么飘下去了,杰迪气的两眼冒火,要不是还不能确定这里就是达吉女神殿,他还需要借助这个森林精灵女儿之助,他早就自已踏冰过河了。
杰迪又制作了一块浮冰,还特意丢了一块石头上去,然后让它继续顺水而下。精灵到底是一种聪明的生物,炽焰眼睛一亮,已经想到了这个办法的可行性,她沿着河岸追着那块浮冰跑了几步,然后一跃而起,轻灵地落到了冰面上。
制造一股微风或者改变身边河水的轻微流向对她来说还是很容易的,炽焰踩着那块浮冰,慢慢向对岸飘去。
山脚下的岩穴从外边看又低又矮,里边却很宽阔。洞穴内潮冷阴湿,钟乳石滴滴嗒嗒的滴着水,回音袅袅显得极是幽深。
炽焰为了寻找达吉女神殿,在梦幻森林已经过了足有两个月,因此准备非常充分,她随身带着火种,这时从背囊中取出一根火把燃起,沿着洞穴向深处走去。
在她的后边,悄无声息地出现了一对灯笼似的眼球,在黑暗的洞穴中异常醒目,但她专注于前方的路,对此毫无察觉。
洞穴虽然崎岖难行,不过并没有什么岔路,这使他们节省了许多时间,走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前边感觉到有风吹过来,炽焰精神一振,连忙加快了脚步。
前方果然就是洞穴的出口,一个不大的洞口,放着白朦朦的光。由于在洞空里久了,一出山洞她便眯起了眼睛,等到适应了光线,炽焰就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
眼前豁然开朗,两侧是漫山遍野的绿,树木藤萝高矮相错,鸟语花香不绝于缕。
正前方,是一座高大的石坊,坊分三门,由四根三人合抱的高大石柱组成,石柱上雕刻着无数的人物纹饰,三座门十分宽敞,两边那两扇窄一些的都可以轻松地并排通过六辆战车。
门上的横梁是整块的巨石雕成,墨黑色的,重达足有百吨,横梁中间比两侧厚,在巨石的门楣上有一个三角形的叠涩券,用以减少门楣的承重力,中间镶着一块三角形的石板,上面刻着一对雄狮护柱的浮雕。
四根石柱上粗下细,高大壮观的石坊,上粗下细的石柱,再加上居高临下俯视众生的一对雄狮,透着一种庄严肃穆,给人一种很大的心理压力。
看到这样壮观的景象,炽焰满心欢喜,以整座山为画布雕绘的巨幅图案,还有这座高高耸立的石坊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如果不是一位神祗,谁有本领让人在这样的地方建造一座这样宏伟的建筑?
她抑制着强烈的心跳,慎地向前走去,这样的奇观是她难以想象的,如果人类能在这样坚苦的环境中为他信仰的神创造这样的奇迹,那么神能不能为人创造另一个奇迹呢?
石坊之后是一条长长的石阶,石阶既长又宽,由洁白的石头平整的铺就,上边干干净净就象经常有人清扫一样。当她登上高高的石阶顶端,已经有些气喘吁吁了。
这里是一个宽广的平台,已经快赶上山的高度。前方是两排二十四根立柱的神殿,神殿的大门本不需要这么多的立柱,显然这是出于美观和庄重的目的。
穿过本就没有门的立柱,后边的景色又是一变,威严的立柱群后,不是高大的殿堂,也不是宽敞平坦的广场,而是一片林子,林子里有无数棵树,有的已经枯死了,有的仍郁郁葱葱。
枯死的也不知已经死了多久,很轻很轻的风吹过,那干枯的枝条就会‘咔巴’一声折断落地,繁茂的绿叶葱葱,有的甚至结满了累累硕果。
炽焰呆住了,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在这庄严巍峨的台阶、神殿之后,居然是一片无人管理的园林。
这里的树木琳琅满目,品种之全令人目不暇接,无论是应该生长在雪山之巅的、沙滩之上的、草原之中的、还是地底火山岩旁的,全都生长在这儿。
“这里是达吉女神殿么?她到底司掌什么?为什么她的神殿里生长着这么多古怪的植物?”炽焰喃喃自语。
她是森林精灵的后代,而且从小跟着矮人伊贝克住在铁炉堡,那是原始大森林中的一座矮人城市,可她也认不全这么多的树目。
她轻轻走过去,抚摸着一株高耸入云的剑羽云杉,忽然眉头一蹙道:“奇怪,我无法与这里的树木沟通,但是它的确有灵魂,我能感觉到它很快乐,非常的快乐。为什么会这样,神殿里为什么长满了树木,难道达吉女神就是森林之神?”
她刚说完,一个声音便在她心底响起:“把我比做那头长着羊角和蹄子的半兽人吗?你们穿过梦幻森林,千辛万苦找到这里,难道不是为了见我?”
这个声音非常好听,磁性的嗓音充满梦幻,轻丽的象雨,温柔的似风,那是一种沁入心脾的天籁,叫人听了浑身舒畅,而且那声音充满了一种莫名的魅惑,无论男女听了都会心中一荡。
这个声音也很傲慢,天界神祗之一的森林之神,竟然被她称作半兽人,然而她的声音是那么优美,就连尊敬森林之神的半精灵炽焰都生不起一点怒意。
“您是......达吉女神?”炽焰试探着问。
那个好听的声音慵懒地道:“是的,我是达吉。你们想达成什么样的愿望,说来听听”。
炽焰有些奇怪为什么自已只有一个人,女神却屡次说及“你们”,但她不想和女神分辨这个问题,她很恭敬地答道:“我不是来祈求女神赐予我愿望的,我只是想来见见我的父母,十二年前,我的父亲带着病危的妈妈来这里请求您的帮助,从此,他们再也没有回去过,我想见他们。”
那声音静了静,然后发出一阵既狡黠又销魂的甜笑,炽焰和隐藏在后边的魔狼杰迪.萨克尔心中都是一荡,不由自主地幻想出一位半裸的美女掩唇娇笑的模样。
她的眼波温柔如水,还透着可爱的狡黠。他们都不能幻想出这美女的具体形貌,只有轻软的霓裳、半裸的玉臂、修长浑圆的大腿,朦朦胧胧的出现在眼前,因为没有人能想象发出如此迷人笑声的女子该是如何一副模样。
那声音笑道:“好象有这么一只痴情的精灵吧,我沉睡的太久,已经记不清了。不过,这也算是一个愿望,不是么?”
炽焰想了想,承认道:“是的,准确地说,这也算是一个愿望。”
“等等,这是什么?老天!是‘神佑开天斧’!”
炽焰忽然惊叫起来,她忽然看到一株分叉的枯树,那棵树已经枯死了,粗大的树干,虬结如铁的树皮,可以想见它活的时候有着多么强大的生命力。
在这棵枯死的古树前面,就象墓碑似的立着一柄巨斧,小儿手臂般粗细的斧杆下端深深地插在泥土里,锋利的双面斧刃闪着幽蓝的光芒。
那巨斧整体都是由质地最坚硬、而且永不生锈的寒铁铸就,重量至少有两千斤,两片门板似的斧刃,让人毫不怀疑,如果有哪个魔神一般的存在举起这样的利斧,就是山都能劈的开。
斧刃上有隐隐的纹饰,闪动着魔法波动的光茫。那花纹太熟悉了,从小生长在矮人部落,和一群世上最优秀的兵器铸造专家在一起,炽焰怎么可能认不出这件传说中的神兵?
大陆千万年的历史中,各个种族都出现过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牛头人洛奇就是一位传说中的英雄,他的神佑开天战斧曾经令无数与之为敌的英雄在睡梦中发抖,他曾经用这柄巨斧屠过一条巨龙。
但是没有人知道他最后的下落,传奇英雄总会留下一个传奇的结局,很少有人躺在床上以寿终正寝做为一生的注解。
牛头人洛奇也是这样,没有人知道他最后的下落,但是他的‘神佑开天’巨斧,现在却出现在这儿。
这个发现令炽焰大惊失色,她发现身旁有一棵孤零零地只挂着几片叶子的枯细古树,树前的藤萝不知缠绕着什么,竟然原地竖起,变得象一棵绿树一样。
炽焰抢前两步,扯开那缠绕而起的绿藤,不由得倒抽一口冷气。藤萝缠绕下的是一柄魔法杖,柏伽索斯法杖。这柄法杖同样是很有名的一件神器,它唯一的作用就是回魔。
法杖大都有贮存、回复魔力的效果,还有攻击加成,这柄法杖却只有回魔一个功效。
但它之所以被称为宝物,就是因为它的回魔速度,它回复魔力的速度是一刻钟25%,这个速度使持有这柄法杖的魔法师在和同等级甚至略高于他的魔法师对战时,几乎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炽焰吃惊地念出了法杖的名字,这柄法杖的主人同样是一个脍炙人口的传奇魔法师。
达吉女神的声音带着些许不耐:“好了,好奇的女孩,不要管那些破铜废铁,说起来到底是男人沉稳一些,那个人就没有你这样大惊小怪。你们穿过树林到我近前来”。
“什么男人?这里只有我一个人!”炽焰惊奇地叫起来。
达吉女神的声音有些奇怪起来:“你们不是一起来的么?哦,我感觉到了,在你的后边,还有一个来访者。算了,你不必找他,你来这里是见我的,而不是别人,关心你自已的事情吧,到我面前来”。
杰迪.萨克尔激动的一颗狼心怦怦直跳,这个达吉女神能够注意到自已的存在,而且把自已称为男人,看来自已的怀疑没错,那个月夜的奇遇真的令自已的灵魂发生的古怪的变化,所以他才越来越不适应狼族的生活。
或许达吉女神能够满足自已的愿望,让自已避免这种灵魂错位产生的苦恼。
他兴奋地向前跑去,不再掩饰自已的身影,但是前后左右四面八方,只有各种各样怪异的树木,生的、死的、高耸入云的、扭曲贴地的,林间有淡淡的雾在飘,就是不见炽焰的影子,以他的耳目之聪便,丝毫没有察觉她是什么时候消失的。
一阵风来,吹的落叶萧萧,风中还带着些沙尘,他下意识的眯起眼,再睁开时,他愕然发现,他正站在一幢高高的石塔前。
杰迪还未来的及感到惊讶,心灵中那个天籁般的女声却惊诧地叫起来:“你竟然没有入梦?”
“入梦?你说什么?”杰迪茫然四顾,树林寂寂,根本不见一个影子。
“呵呵,这很有趣”,那个令人销魂的女神格格笑起来:“原来你是一头具有人类思想灵魂的魔狼,你从哪儿来?狼的欲望你不想体会,人的欲望你还没有理解,难怪你不能受到我的感召,进入真实梦幻之旅。”
“真实梦幻之旅?那是什么?”杰迪奇怪地问。
他眼前古朴的石塔忽然消失了,眼前变成了无垠的沙漠,万里黄沙中矗立着一座壮观的金字塔。
杰迪神驰目眩,还没来得及发出一声惊叹,塔身便急剧下沉,黄沙纷纷随之堕下,形成一个无比巨大的流沙坑。
他惊骇地后退了一步,一步之退,眼前已经变成了一望无垠的大海。蓝蓝的天、高高的树,沙滩上还有穿着比基尼的金发美女悠闲地漫步。
他能感觉到海风吹在脸上,海浪拍击的潮水声,还有展翅飞过的海鸥发出的叫声,随即画面再变,眼前是巨龙般的万里长城,还有那摩肩接踵的人流......
女神悠然道:“这一切,都源自你的意识,和真实世界并没有两样。这些风景很美,充满我不熟悉的异国情调,然而这些意识似乎也是强行植入你的灵魂的,你还没有完全融合变为已有,所以你不能产生共鸣,进入它的幻境。”
“你是我见过的所有生物,最奇怪的一头狼,你要实现什么愿望?”
杰迪急忙用意识回答:“我想做人,做一个男人。我想体会人类的感情,我不喜欢现在的生活,我不想再四肢着地的行走”。
女神沉默了,他的面前变成了一座巨大的瀑布,瀑布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水雾蒸腾,天空有一轮绚丽的彩虹。
“你还在那里吗?”杰迪不由自主地发问,脚步向前迈了一下却又马上挪了回来,尽管他知道面前翻腾的泉水只是一副幻像,但是如果走上前,他毫不怀疑会真的跌下去,跌进湖水并且呛水,这位女神以神力产生的幻像给人的感觉完全和真的一样。
“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怪圈,只有深刻领会并且热爱着你的生活的生物,才能在我的梦境中产生共鸣,把他的意识融合进去。而你没有这样的经历,所以你无法入梦。你是千万年来,我碰到的头一个没有办法让你入梦的灵魂。
除非......你已经理解并且习惯你要的生活。然而问题就在这,你的梦想是做人,可你只有已经做了人,理解了人类的全部感情,你才能入梦。然而如果你已经实现了这一梦想,又何必入梦?你明白了么?”
杰迪.萨克尔王听的晕头转向,事实上他根本不明白,难道神说话都是这么的莫测高深吗?
另一片林地中,炽焰站在一棵苍翠欲滴的树下,已是潸然泪下:“父亲,难道这就是你的选择?化身成灵魂之树,在你的意识中营造一个你想要的世界,同你的妻子和你的女儿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可是那终究是梦幻啊,你的女儿就在你的面前,她正伤心欲绝,你知道吗?”
炽焰轻轻捶打着树干,一时泪如雨下:“达吉女神,你能满足来访者的任何愿望,但是这愿望的实现,却只是存在于梦幻之中?”
“是的,其实愿望岂不就是梦幻?在梦幻里,你可以摆脱任何失望、悲伤,永远快乐地活着;在梦幻里,你可以随心所欲,达成你的任何目标。”
“然而事实没有任何改变”,炽焰悲愤地打断女神的话:“母亲还是死了,我还在这里,父亲的梦境中不过是镜花水月,那是自欺欺人的虚幻!”
女神笑起来:“为什么认为那是虚幻的?生命应该以什么方式存在才是真实的?梦因短暂而被称为虚幻,可是如果你的梦境比现实更漫长,现实世界只用来维持生命,你的一切情感交流皆在梦中,这个梦贯穿你生命的始终,那么梦是你的人生,还是现实是你的人生?”
炽焰一阵迷惘。
庄子在他的梦里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在它的梦里变成了庄子,身在局中的人恐怕永远不能做出令人信服的结论。然而如果蝴蝶之梦更漫长,那么其实谁才是更真实的?庄子,还是蝴蝶?
女神继续道:“我,达吉,是梦幻之神。我的神力,可以创造完全真实的梦幻之境。现实世界里肉体的磨难和追求,无论是美食,女人,尊荣,权力,一切的拥有,最终是体现于你心灵的愉悦和满足,在梦幻之境你能达到同样的结果,殊途同归,有何不可?你又怎么知道你现在所处的世界,就不是创世神的一个梦呢?”
这番话,她让杰迪同样听到了。方才女神抽取狼王杰迪的意识,在他面前演化出的异界景象,使他迅速融合了更多的人类记忆,越来越具有人类思维的他冲口而出,说出了一句不知所谓的诗:“梦里不知身是客。”
女神道:“不错,可什么才是梦呢?如果这个客永久地住下来,并且主导那里的一切,那么他是不是反客为主了呢?在现实中,你们找不到自已的定位。我,就是在幻境中为迷途的人寻找他需要的位置。对现实来说,我是梦幻之神,对梦幻来说,我就是创世之神。”
炽焰面前那棵挺拔高大的树木,树叶繁茂,苍翠欲滴,不时的,那枝叶无风而动,轻轻地摇摆,不需要展开森林精灵的天赋,她就能感知到父亲变成的这棵灵魂之树很快乐,那摆动似乎就是它在发笑。
女神对炽焰道:“看你的左边,那是一个独眼巨人,一个独眼巨人族的英雄,可他后来被人打败了,从此一蹶不振,他的生命从此只有屈辱和悲伤。他找到了我,化成了一棵树,从现实世界中汲取维持生命的养分,意识却从此沉浸在他的梦里面。”
杰迪也听到了,他转目望去,四下里活的或死的树木无穷无尽,千万年来,有多少人曾经找到这儿来,心甘情愿地变成一棵树、一个活死人?这些怪异的树,都是各个种族的生命所化成的?他有点毛骨悚然。
女神说:“在他的意识之海里,他完全复制了这个世界。唯一不同的是,他在那里再也没有失败过。
他在这儿已经有八十年了,一直生活的很快乐。我上一次醒来时,他已经统治了全世界,我刚刚又同他接触了一下,他现在正忙着挑战创世神。或许下一次他已经称雄异世界了。你觉的可笑么?
可是在他的梦里,那就是真的,完全同现实一样真实的感觉,而且直到他的生命终结,永不破灭。这里的每一棵树,都是一个杰出的生命化成,人类、巨人、矮人、精灵......。
如果你能客观地看待我为他们创造的意识世界,那么你绝不会再把它定义成梦境,那是另一种生命形式”。
“你想不想体会这种感觉?完全真实的世界,你的父母和你想见的一切人,都会在里边出现,按照你的意志走向结局,不过过程你不能预测,这样才时刻充满新奇的感受。如果你需要,我同样可以满足你”,女神发出了她的诱惑。
“不!我只要想到生命的本体变成了一棵根须扎进泥土的大树,我就不寒而慄”,炽焰无力地靠在树下,喃喃低语。“接受一种新的生命形式,换来永久的快乐,有什么不好?”女神也无奈地叹息。
“您呢,女神,您是活在自已的梦里,还是活在这个现实世界上?”
达吉女神沉默了,许久才幽幽地道:“我宁愿入梦,可我